“跑‘野的士’不愁客源,生意好得很,下载App注册就行,交警、运管都不会查。”面对如此诱惑,14名网约车司机在李某的帮助下注册了“携程App”。不久后,他们被催还网络平台欠款时才发现自己被骗了。经四川省射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3月11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2021年4月27日,滴滴师傅小刚接到李某的网约车订单。“我在跑射洪到成都的‘野的士’,五一节人多车少,每天收入有1200元至1500元,比跑滴滴来钱,要挣钱我可以带你。”李某在车上说道。生意不大好的小刚有点心动,便互加微信,约定第二天细谈。
在茶楼里,李某告诉小刚,为了让“野的士”“合法经营”,需要下载“携程App”注册旅游包车,挂靠在携程公司。小刚不会操作,便将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和手机交给李某帮助注册,其间,还绑定小刚个人银行卡,进行了人脸识别。小刚没想到,李某以公司要求操作全程需要保密为由,盗用其手机和账号在网络平台借款.11元购买了4件电子产品。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2021年1月至6月,李某以注册“携程App”顺风车司机为由,先后骗取14名被害人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并进行人脸识别,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以被害人的名义在网络平台借款、消费套现,共计27.94万元。2022年1月9日,射洪市检察院以李某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
(曹颖频 张星川 赵力鋆)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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