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哪里可以刷pos(【便民】2020年度居民医保缴费开始线上缴费可以这样操作)

快鱼网 29 0

平安闽侯

共创和谐社会

福州小伙伴们看过来!

2020年度的医保要缴费了!

2019年9月1日起

我市城乡居民(含在校学生)可

办理参保登记及续保缴费手续

征缴期将持续至2019年12月31日

今年缴费有哪些不同?

一起来看看吧!

No.1

参保对象

(一)按照属地参保原则,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本市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高中、技校在校学生;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证(有效期内)持有人;

(四)在本市居住满一年以上的非从业的港澳台人员;

(五)在榕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侨、港、澳、台大学生);

(六)经县级以上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及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工作人员。

No.2

缴费金额

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2020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70元/年。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重度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等医疗救助对象;农村计生家庭独子户、独女户、二女绝育户;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保障对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

和去年240元/年相比,个人缴费提高了30元,财政补助也将随之提高。

No.3

参保登记

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居民医保登记。

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人员,需先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或变更登记手续。

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一周岁以内的新生儿由家长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地社区(行政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

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出生90天后参保的,从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

(二)城乡居民可持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地(或居住证登记地)的社区、行政村办理参保登记。

(三)在校学生持户口簿或身份证(或港澳台通行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地社区(行政村)或所就读学校办理参保登记。

(四)长期居住在榕(一年以上)的非从业的港澳台人员持港澳台通行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户籍地社区(行政村)办理参保登记。

No.4

缴费方式

今年,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后,城乡居民可通过以下渠道办理缴费:

01

手机端缴费

下载闽税通APP、云闪付APP,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银联福建”微信公众号,或者通过银联扫码支付完成缴费。

“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

01

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微办税”-“城乡医保”, 在“查询条件”中输入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确认费款信息无误后点击“缴款”进入支付界面,输入银行卡号和密码完成缴款。

闽税通APP

02

手机下载安装“闽税通”APP并注册登录,选择“公众服务”-“公众办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在“查询条件”中输入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确认费款信息无误后点击“缴款”进入支付界面,输入银行卡号和密码完成缴款。

扫码支付

03

通过张贴在医保中心、办税服务厅、行政服务中心等的二维码海报,均可自助缴费。

02

自助终端缴费

自助办税终端

01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可携带身份证和银联卡在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自助缴费。

金融普惠点

02

城乡居民可通过金融普惠点自助终端机,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输入“身份证号码”与“费款所属期”并点击查询,确认税款信息无误后点击“缴款”,使用银联卡刷卡完成缴费。

移动POS机

03

移动POS机铺设于村(居)或办税服务厅,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输入“身份证号码”与“费款所属期”并点击查询,确认费款信息无误后点击“缴款”,使用银联卡刷卡完成缴费。

03

网报端缴费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及大中专、技校的经办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后,可为所属辖区(学校)的参保人批量缴费,也可查询所属辖区(学校)的参保人的缴费情况,实时掌握征缴进度。

04

上门申报缴费

城乡居民参保人可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银联卡,到税务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上门申报缴费为兜底缴费方式。

No.5

缴费期限

正常缴费窗口期:

2019年 9月1日至12月31日为缴纳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的正常缴费窗口期。

补缴窗口期:

在正常缴费窗口期未缴费的参保人员,可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继续缴纳2020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费。

其中:1月1日至6月30日,补缴人员仍按正常个人缴费标准缴费,7月1日起,补缴人员按个人缴费金额和财政补助金额之和缴费。

待遇享受期限: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No.6

医疗保障范围

城乡居民在参保年度内住院、门诊大病、普通门诊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仍按政策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No.7

咨询电话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咨询电话:。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事宜咨询电话:

(1)使用电子税务局(自然人办税平台)、“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扫码支付、闽税通APP缴费的,可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拨打咨询电话、或前往办税服务厅了解详细缴费事宜。

(2)使用金融普惠点终端机、移动POS、云闪付及各商业银行APP缴费的,可关注“银联福建”微信公众号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详细缴费事宜。

> > > 你 可 能 还 想 看 < < <

【聚焦】深化推广“闽侯模式” 共同护卫国门平安

来源 | 福州本地宝

编辑 | 《法制日报》福建新媒体中心

标签: 缴费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