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全面提升全县烟叶生产整体水平,提升烟叶质量,维护会泽县烟叶品牌市场信誉,促进烟草产业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政策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面积确保产能平衡。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烟农申请、上级审核下达的生产收购计划,核实到村、到组、到农户、到地块,确保烟农与烟草公司签订的种植面积栽实,做到种植面积与合同量相匹配,严禁出现超合同面积种植和少种多签、签而不种的现象。清塘点棵后,核实结果与合同签订不一致的,据实调整合同。县烟草公司严格按照与烟农签订的合同收购烟叶,严禁无合同、超合同收购烟叶。同时加强合同公示力度,欢迎广大群众对多签少种、签而不种的烟农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874—)。
二、严禁种植杂劣品种。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杜杂宣传工作,增强烟农不愿种植杂劣品种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面推行100%专业化育苗、100%商品化供苗、100%漂浮育苗。严禁种植和收购杂劣品种,烟农须到烟草公司指定的育苗点按供苗协议签订面积、株数购买烟苗,烟农不得私自跨地点、跨区域购买烟苗,严禁私自留种。烟农私自育苗、零星育苗的,一经发现,全部铲除。凡是种植杂劣品种的地方,一律调减合同,并在下一年度一律按比例扣减种植收购计划;凡是种植杂劣品种的农户,一律取消合同。
三、严格落实生产技术要求。按优化烟叶结构要求下部3-4片不适用鲜烟叶毁形称重、上部2片不适用鲜烟叶弃烤;按散烟收购标准做好去青、去杂工作,不出现“三混烟叶”,不以次充好;严格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到指定烟点交售烟叶,9月25日前完成合同签订的烟叶交售数量。
四、认真做好面源污染治理。烟农按合同面积统一购买使用烟农合作社自主采购供应厚度为0.01mm的地膜,每亩购买7.5公斤;及时清除田间废旧地膜,每亩回收交售废旧地膜10公斤以上;禁止农药瓶、袋随意乱丢,每亩上交农药包装废弃物6个以上,推进烟田农业废弃物全回收、全处理、零残留、零污染;科学合理使用农药,禁止使用毒性强、高残留农药,如多菌灵、苯菌灵、甲基硫菌灵、二甲戊灵、各类除草剂等,正确施用农药,不得超标准超剂量使用,确保烟叶安全性。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会泽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5日
标签: 烟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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