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哪里有pos机(扬州发布去年医保热点问题 异地就医结算试点零售药店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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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有哪几种缴费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需要哪些材料?哪些定点零售药店可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昨天,扬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2021年全年医保热点问题及答复。

关键词:居民医保

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部门答复】

1.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非就业居民;

2.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儿童、中小学生、高等院校和职技校取得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

3.在扬州市域内取得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的非就业人员;

4.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在校学生参保不受户籍限制,但不得重复参保。城乡居民不得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各种医疗保险待遇不重复享受。

2022年度,普通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440元/人,在校学生、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个人缴费标准为260元/人(享受待遇和普通城乡居民一致)。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12月30日为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待遇享受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城乡居民医保有哪几种缴费方式?

【部门答复】

2.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江苏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银行等经办银行网点窗口办理相关缴费手续(具体银行网点以各地税务机关公布为准);

3.通过税银POS机等自助终端设备办理相关缴费手续。

城乡居民医保门特门慢病种及定点医院包括哪些?

【部门答复】

一、门特门慢待遇

门诊特殊病,所含病种:须放化疗的恶性肿瘤、血透、血友病、肝肾器官移植。

具体政策:1.起付线为500元/年(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降低100元);2.门特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类同住院(血透报销比例为70%)。

门诊慢性病,所含病种:高血压合并靶器官重度损害、糖尿病合并感染或并发症、冠心病、中风后遗症、慢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和自身免疫性肝病、肺结核、慢性肾功能不全、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精神障碍、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氏病及综合征。

具体政策:1.起付线为500元/年(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降低100元);2.门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3.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最高补助总额为2000元。

二、门特定点医院

门诊特殊病,病种:须放化疗的恶性肿瘤、血透、血友病、肝肾器官移植;定点医院:18家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门诊慢性病,病种: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中风后遗症;定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8家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

病种:慢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和自身免疫性肝病、肺结核、慢性肾功能不全、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精神障碍、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氏病及综合征;定点医院:18家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参保人员因患上述门特和门慢病种享受有关待遇,需按规定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由医保经办机构定期组织审核鉴定。

关键词:异地就医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部门答复】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江苏省社会保障卡;

其他所需材料:

(1)备案地本人户口或身份证;

(2)备案地本人房产证明;

(3)备案地本人临时居住证;

(4)投奔子女或父母的需提供子女或父母的房产证明,并承诺亲属关系;

(5)由单位长期派驻外地工作或学习的,需提供单位外派证明,其中异地派驻人员较多的,可由单位统一以书面承诺的形式进行批量办理;

(6)外出农民工、外出就业创业人员由于尚未确定工作单位和工作地点,无法提供异地就医备案材料,可在签署异地就医备案承诺书后,先进行备案登记,待承诺期内参保人员取得相关证明材料后再及时补充手续;

(7)其他异地居住证明,如异地房屋租赁合同、异地营业执照等。

以上(1)—(7)条材料需提供其中至少一种。

2.转外就诊人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以及由参保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填写并盖章的转外就医申请表,在异地转诊定点医疗机构(限职工医保)或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含异地转诊就医)备案手续的报销待遇如何?

【部门答复】

职工医保:对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含异地转诊就医)备案手续在市域以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15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救助报销比例不再区分人员类别(在职或退休)和医疗机构等级,报销比例统一为70%,其住院医疗费用按上述比例报销后,不再享受职工大病补充保险待遇,且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不纳入当期医保年度职工大病补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范围。住院起付标准按次、不累加计算。

居民医保:对未按规定履行异地就医(含异地转诊就医)备案手续在扬州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1200元,住院报销比例在相应医疗机构基础报销比例上降低20个百分点,即一级医疗机构为55%,二级医疗机构为45%,三级医疗机构为35%,其医疗费用按上述比例报销后,不再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住院起付标准按次、不累加计算。

异地就医门诊如何“一单制”直接结算?

【部门答复】

职工医保:癌症、血透、移植等门特参保人员在省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异地直接结算;高血压、糖尿病等门慢参保人员在省内和跨省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异地直接结算。职工医保存在门特和门慢病种叠加的暂时不享受异地直接结算,需要先在异地垫付费用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居民医保:癌症、血透、移植等门特参保人员在省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异地直接结算;高血压、糖尿病等门慢参保人员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异地直接结算;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省内和跨省一级医疗机构可以享受门诊统筹直接结算。

哪些定点零售药店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部门答复】

作为参保地:扬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在省内和跨省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普通门诊费用,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优先使用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不足的再用现金补足。

作为就医地:省内异地参保人员在扬州可以在16家试点零售药店刷卡结算医药费用。今年我市将会进一步扩大零售药店范围,方便群众就近刷卡购药。(附表)

异地就医备案渠道有哪些?

【部门答复】

线下渠道:

(1)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2)全市具有转诊资质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可办理院端转诊备案。

线上渠道:

(2)江苏医保云APP;

通讯员 扬医保萱 记者 张庆萍

关键词:职工医保

办理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保待遇,规定的缴费年限是多少?

【部门答复】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职工养老退休手续的,因累计缴费未达到规定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可按规定一次性缴足所差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办理职工医保退休手续后,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保待遇。

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待遇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部门答复】

门诊特殊病,病种范围:须放化疗的恶性肿瘤、血透、血友病、肝肾器官移植。具体政策:1.起付线为500元/年;2.在规定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与住院相同。

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慢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和自身免疫性肝病、严重精神障碍、高血压合并靶器官重度损害、糖尿病合并感染或并发症、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肾功能不全、冠心病、中风后遗症、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氏病及综合征、肺结核、阿尔茨海默氏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病、扩张型心肌病、脑血管支架术后、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溃疡性结肠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硬皮病、重症银屑病、癫痫、老年性黄斑变性、重症肌无力。

具体政策:1.起付线为500元/年;2.政策范围内用于治疗本病的费用报销80%,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最高补助限额为2500元。3.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实施病种及待遇叠加政策。同一参保人患有两种及以上二类门诊慢性病,一个医保年度内,每增加一个病种补助限额增加500元,最高补助限额为3500元。

门诊保障,病种范围:克罗恩病、肺动脉高压。具体政策:1.起付线为500元/年;2.政策范围内用于治疗本病的费用报销80%,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最高补助限额分别为克罗恩病4000元,肺动脉高压元。

标签: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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