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代理商透露,久违了的重复打款事件再次发生了!具体规模及数量暂不得知!
3倍到账!3倍到账!
你没看错,确实是3倍到账!
刷1万到账3万,刷10万到账30万!
支付公司就是这么壕!就是有钱任性!
部分POS商户刷了一次卡,拿到三份钱!刷少的了商户估计都想砸掉POS了,早知道一直刷多爽!
商户是爽了,倒霉的只能是POS代理商跟着追账,支付公司的损失也是难以避免!
重复打款问题或将给支付公司带来较大的麻烦,有可能影响资金结算时间与速度,同时其也可能面临了一定的经济损失,部分资金可能很难收回。难收回的原因大概应该有以下几类:
假户,当时办理POS机的资料不完善甚至不真实,从而导致找不到人;
刺头,打死不还;
耍赖者,要钱没有,要其他的也没有;
跑路者;幸亏哥刷卡金额比较高,这次知足了,扯呼……
如果你不还款,你犯法吗?仔细看看,尽快还款吧!
《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在不当得利中,受益人获得利益与受损人的损害具有因果关系,受益人对受损人负返还义务。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中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和“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出的,以侵占罪论处。注意这里说的仅仅是“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对于有到账通知、金控公司也积极采取追回的钱,可不是别人的遗忘物,所以如果想占有,在不当得利的基础上,还得再加一个“恶意占有”罪名。
根据之前的案例,法院认为,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因支付公司系统异常,重复汇给吴某,吴某取得的款项属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并且应赔偿法院受理此案后的利息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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