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一女子通过一房地产公司销售员买别墅,付了大部分房款共计171万元后,才知道有115万元进了销售员的口袋!这是怎么回事呢?
去年10月,叶女士在朋友圈看到一楼盘有优惠活动,便联系销售员许某看房。今年1月,双方谈妥以280万元的价格成交一栋别墅。当月,叶女士通过刷房地产公司的POS机,交了56万元首付。
后来,房地产公司推出“交3万元抵扣10万元”的优惠活动。叶女士从许某那获悉后,便微信转账3万元委托他办理。
然而收到钱后,许某迟迟没有办理。原来,他自己还开有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便对叶女士的房款动起了歪心思。
5月,许某告诉叶女士,购买别墅的首付需提高到40%以上才能办理按揭,叶女士仍需再交56万元。于是,叶女士先后在对方拿来的POS机上刷了两笔款共计56万元。
8月,叶女士表示不想按揭了,要分期付款(一年内还完)。当月,许某在售楼部又用自己公司的POS机,让叶女士支付了56万元。
在这三次刷卡中,叶女士均没有索要收款凭证,也没有细看打印出来的小票。
12月,许某从房地产公司辞职,事情败露。因诈骗的钱已用于自己公司的周转及个人开支,许某承诺12月25日前还钱给叶女士。然而,到期后,许某仍无法兑现承诺。25日,双方再次在房地产公司协商,许某仅还了叶女士3万元。叶女士报了警。
嫌疑人许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刑事拘留。
经审,许某,30岁,江西省景德镇市人,其对作案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他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南国早报见习记者黄俏华
来源: 南国早报
标签: 许某
②文章观点仅代表原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并不完全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部分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受益服务用户之目的,如信息标记有误,请联系站长修正。
④本站一律禁止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转载任何违法违规的相关信息,如发现本站上有涉嫌侵权/违规及任何不妥的内容,请第一时间反馈。发送邮件到 88667178@qq.com,经核实立即修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