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严运涛、通讯员冯威、金曼)电话卡、银行卡是电诈犯罪分子作案必备工具,于是有人以朋友约吃饭为名,顺便借用手机和银行卡转账洗钱!7月24日,武汉新洲警方对外通报,抓获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66名,收缴涉案手机251部、银行卡320张、POS机18部。经初步审查,涉案金额4000万元。
6月25日,新洲区公安分局抓获涉“两卡”犯罪嫌疑人34名,审查中发现有一笔2万元的涉诈资金,转入了一名王姓男子账户。
王某是新洲区旧街街人,名下一张中国农业银行的银行卡已被冻结。正当民警围绕王某展开调查时,7月12日,王某前来自首。
王某交代,6月底,一个久未联系的胡姓朋友从外地回来,约他中午一起吃饭。王某来到饭店发现,与胡某一起的还有3名外地男子。席间氛围轻松愉快,饭吃到一半,胡某突然提出借用王某手机和银行卡,并承诺能给好处费。
“当时并没想太多,想着我们关系很好,便同意了。”胡某用王某的手机操作转账,当场给了王某1500元“好处费”。
此后,胡某又怂恿王某帮忙借卡,尝到甜头的王某便立马电话联系戴某、程某两个朋友。当天两人分别获得了2500元和1000元的好处费。
“都怪我贪图钱财经受不住诱惑,不仅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诈骗分子用,还帮忙又找了两张卡。”面对民警讯问,王某后悔不已。
“胡某极有可能是团伙作案,其背后隐藏着一个跑分洗钱犯罪团伙。”新洲警方成立专班调查,一个以胡某为首的电诈团伙浮出水面,团伙主要成员艾某、陶某等人身份逐一明确。
7月13日中午,民警在新洲区旧街街某酒店抓获胡某等4人,当场收缴手机8部,银行卡6张。
此后两天,新洲警方派出16个行动小组,先后抓获其他涉“两卡”违法犯罪人员。
目前,胡某、艾某等3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11名涉“两卡”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
“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银行卡,是违法行为,一旦被用于非法用途,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新洲警方反诈专班负责人提醒,市民切勿贪图小利出售、出租、出借自己的“两卡”,一旦相关“两卡”涉案,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并上报对其实施信用惩戒,市民朋友切勿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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