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热费通知
2019---2020年度供热期采暖的用户:
本年度收缴采暖费的工作即将全面展开,通知如下:
一、采暖费价格:和上年度供热期价格相同。
二、收费起止时间: 依据《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自2019年 10 月 8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0 日(周六、日不休)。
三、收费地址:
1、海山大街与镇宁路交口东北角,供热营业大厅:电话
2、向阳北大街:供热收费大厅:电话
3、北斗路与石邑街交口西北角,邯郸银行一楼,电话:
四、收费方式:
1、现金或“ POS ”机刷卡。
2、微信在线支付。操作流程:关注微信公众号“鹿泉区集中供热管理处” →在线缴费→房屋绑定→根据用户编号查询绑定→缴费(如果出现操作失误,请点击“解绑房屋”后按上述步骤从新操作。)交费后请在每月1号至25号到供热营业大厅换票窗口领取票据。
3、微信当面支付。
五、交费注意事项:
1、请务必携带《供热使用证》。
2、补办《供热使用证》收取5元工本费。
六、 上年度供热期热计量节能和延迟供热3倍退费未领取户请携带退费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上年度交费票据在交费网点办理。
七、本年度不用热户办理报停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5日。
望热用户相互转告,积极缴纳。
石家庄市鹿泉区集中供热管理处
2019年9月29日
标签: 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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