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偿还赌债,南宁市一家银行网点的客户经理罗某在帮客户办理业务时,偷偷记住客户银行卡密码,并私下盗取钱款。在一年时间里,他先后盗取25名客户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370多万元。近日,罗某犯盗窃罪被南宁市兴宁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去年,市民林女士到罗某所在的银行网点购买理财产品,由罗某负责。今年3月,林女士发现购买的这笔理财产品已到期,但款项迟迟未到账。4月1日,林女士到该网点询问情况。该银行工作人员查询发现,林女士没有购买过理财产品,遂将此事上报领导。
客户经理罗某在帮客户办理业务时,偷偷“做手脚”,骗取客户钱财。定坚画
经询问,罗某主动坦白已盗取林女士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并到公安机关自首。4月4日,罗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刑事拘留。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了解到,现年34岁的罗某是该银行网点客户经理,主要负责办理理财、贷款和信用卡等业务。2019年2月,罗某因参与赌博欠下20多万元债务。一开始,他靠刷信用卡和借小额信贷公司的钱来偿还债务,但很快就资不抵债,走投无路的他遂想到盗窃客户的资金来填补亏损。
由于罗某长期负责帮客户办理购买理财产品,他经手的客户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比较大,时间比较长,且比较相信罗某。因此,在办理购买手续期间,很多客户输入银行卡密码时没有特别防备罗某。2019年2月起,罗某在帮助一位客户办理购买理财产品时,偷偷记下客户的银行卡密码。同时,罗某以登记客户银行卡为由,拿到客户的银行卡,偷偷在其私人POS机上将客户的钱转到绑定的银行卡上,并给客户回执单作为凭证,让客户误以为已经购买成功。随后,罗某立刻在终端上撤销购买业务,但客户并未知情。
2019年2月至2020年3月期间,罗某一共盗取25名客户资金374.2万元。除了偿还20万元债务,剩下的钱均被罗某用于网络赌博,挥霍一空。
7月28日,南宁市兴宁区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对罗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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