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机被骗了怎么赔偿(信用卡风险案例:2022年有哪些新型诈骗“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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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一年中,信用卡行业趋向精细化发展,与此同时,黑灰产业也呈现出了团伙化、规模化、自动化等特征,犯罪形式多样。

小编结合媒体报道及公开信息,对2021年以来的信用卡相关风险案例进行了梳理,包括反催收联盟、代理投诉、ETC诈骗、假冒消费金融APP、假借数字人民币诈骗等,为业界人士提供参考,也为社会大众敲响警钟。

一、银行卡买卖:获利小危害大

据《21世纪经济报道》,2020全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判决数量为3033份,但仅2021年1月至7月期间,判决数量就达到6209份。涉“两卡”黑灰产业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推波助澜,已然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屡打不绝的“帮凶”。部分银行卡买卖参与者法律意识淡薄,虽获利不多但造成的危害却较大,近期还出现了截留赃款的“黑吃黑”案例。

案例聚焦

2020年7月, 王某甲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办理了两张银行卡,加之其儿子王某乙的两张,一共出售了四张实名制银行卡给一个叫“江南”的人,“江南”给了他1600元作为酬劳,随后让其到西双版纳专门开展办理实名制银行卡的业务,承诺包食宿并每月给其6000元酬劳。

然而,王某甲到目的地后发现“江南”并未履约,为此两人发生了争执。王某甲得知儿子王某乙名下的银行卡,还在被诈骗分子从事非法活动的银行转账,就萌生了“黑吃黑”的想法,他令其儿子王某乙挂失、补办银行卡,并将尚存于卡中的赃款“截了和”。2021年2月26日,济宁高新区检察院以被告人王某甲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二、信用卡代还:以卡养卡风险大

“信用卡代还”这一灰色产业链由来已久,职业养卡人通过代还信用卡收取手续费。每笔代还业务带来的收益并不高,但大量业务的积累,使职业养卡人能获得不低的手续费。然而,在信用卡代还过程中,几乎都是没有真实消费背景的交易,违反了信用卡的使用规范,甚至触犯法律。

案例聚焦

2021年6月,资溪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起非法经营案,两名被告人因非法从事信用卡代还业务,均被法院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

自2017年开始,被告人江某就开始利用POS机替他人养卡,他还雇佣了一名员工何某专门进行养卡操作。当他人信用卡临近最后还款日时,江某先出钱垫付资金帮助用户把信用卡账单还清,用户信用卡内资金到账后,何某再通过江某名下绑定的POS机,以虚构交易方式将信用卡内资金套出,从而收回垫资款项。截止案发之日,两人累计养卡数量达98张,利用POS机套现的总金额为1526万余元,被告人江某、何某从中获取了大量收益,收取的手续费金额预计超过了10万元。

三、“反催收”:只收钱不办事

近年来,由于监管部门对银行有投诉解决率的考核要求,面对恶意投诉,银行方面“压力山大”,这某种程度上给了“反催收联盟”黑灰产可乘之机。所谓“反催收联盟”常用的套路有两种,第一类为诱导催收员违规并恶意投诉,借机向银行等机构申请分期免息作为赔偿;第二类为伪造材料假装弱势群体以申请分期免息。

与此同时,也出现了打着“反催收”的旗号行诈骗之实的团伙,他们以“无作为”的形式骗取高达6%-20%的佣金和服务费,拿到钱后就直接消失,债务人在无意识之中拖延偿还信用卡欠款,最后导致债务人需承担额外的逾期滞纳金及罚息。

案例聚焦

2021年,湖北宜昌一家反催收机构宜昌思钤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及其负责人因涉嫌多起诈骗案被立案侦查,且负责人最终获刑。据悉,该公司以提供债务优化方面的有偿咨询、解决持卡人债务问题为名收取债务人高额服务费,但在签订服务协议后并未提供“服务”。

四、ETC卡被冻结?假的!

2021年,诈骗团伙假冒“高速ETC”乃至“交管局”或“交管“,ETC诈骗手段不断“升级”。其诈骗过程主要为:首先群发诈骗短信,这类短信通常附上了钓鱼网站链接来诱导点击,或要求用户关注指定的假冒“微信公众号”;随后让用户进入到“钓鱼”网站,并在二级画面填写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支付密码等重要个人信息;最后获取付款验证码,把钱转出。

案例聚焦

2021年6月13日下午15时许,佛山的小黎(化名)在上班期间收到一条写着交管局发来的短信,称其高速ETC处于禁用状态,需点击网址解除禁用,延时将销户。因小黎平时经常使用ETC,担心销户影响出行的他,看完信息后并未产生怀疑,点击了短信附带的链接。小黎按照提示内容填写了自己ETC绑定扣费的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信息,随后,就收到一个验证码,根据网页提示,将验证码输入后就可以等待解除禁用。

15时14分,小黎没有等来解除禁用的通知,却收到了银行发来的境外消费648元的扣款提示信息。看到“境外消费”的字眼,小黎立即意识到自己被骗,马上报警求助。

五、违法?需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假的!

随着数字人民币不断走进居民的日常生活,不法分子也开始钻空子,以数字人民币为借口进行诈骗。常见的手段为诈骗分子通过冒充官方机构或公检法,告知用户违反法律法规,迫使其“配合工作”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令其将银行卡里的钱兑换成数字人民币,再转出至其他目标账户。

案例聚焦

2021年11月2日,廖女士报警称,其接到一个自称是北京密云公安局的陌生男子电话,称其在北京开了一张信用卡涉嫌洗黑钱,需要调查其名下所有银行账户。信以为真的廖女士,根据对方的提示把自己银行账户的资金转到了其新办理的另一张银行卡内,并下载注册了所谓的“安全卫士”APP。下载后,廖女士按照对方的提示操作开通“数字人民币”功能,且把短信验证码提供给对方。最终,廖女士共计被骗走人民币37万元。

针对此类诈骗,警方提示:

认准官方的数币APP,警惕仿冒的应用程序数字人民币不会在数字人民币APP及银行APP之外要求您提供注册账号、密码、支付密码等认证信息数字人民币是法定货币,与纸钞和硬币等价,没有收藏及炒作价值。无论何时,任何关于利用数币推广获利、返现、缴纳保证金的均为欺诈警惕仿冒应用程序和仿冒银行信息,不要访问或回复仿冒网站、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息,避免感染病毒或泄露信息谨防在数币APP及银行APP之外的平台泄露账号、密码、身份证等个人信息

六、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下载APP!

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需擦亮双眼,手机里下载的消费金融APP可能是假的“钓鱼”APP。部分不法分子以消费金融公司的名义制作伪造的APP,诱导消费者下载该APP并申请借款。消费者获得“授信额度”后,不法分子以发放贷款为诱饵,诱导消费者先缴纳一部分操作费、保证金等。

案例聚焦

消费者孔某接到自称是某消费金融公司客户经理宋某的电话,声称可以为孔某办理贷款。孔某同意后,通过宋某发送的链接下载了伪造的某消费金融公司APP,并根据APP的指引完成操作并获取伪造的5万元授信额度。随后,宋某编造多种理由引导孔某向某个人账号先后转账5000元。等到孔某追问贷款情况时,宋某便销声匿迹。孔某找到该消费金融公司进行投诉后,方知自己上当受骗。

七、伪造官方文件、逮捕令 利用屏幕共享 别信!

疫情让远程“屏幕共享”为大众熟知,但不法分子也开始利用这一操作,进行诈骗活动。不法分子会诱导用户开启“屏幕共享”,将用户手机屏幕上的全部内容录下来,进而实时监控用户手机的所有操作,不仅包括输入密码、解锁的过程,还有弹框显示短信、微信、其他APP推送的内容等。由此,不法分子就获得了用户的银行账户以及短信验证码等重要信息。

案例聚焦

2021年7月,黄先生接到自称“银监会”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给黄先生发送了一些伪造的官方文件,包括所谓的《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通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整治校园贷提前收回额度工作的通知》。在一系列连骗加威胁的手段下,黄先生听从对方的指挥,按照要求下载可以屏幕共享的软件,通过屏幕共享的方式,在某贷款平台上进行贷款操作。对方称之为信用验证不产生真实借款。成功一次后,诈骗分子继续让其在其他平台贷款。当借款平台将钱款打到用户银行后,骗子会要求用户将钱款打回指定账户。

北京银保监局就此提醒,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与陌生人开启“屏幕共享”,不在“屏幕共享”的情况下打开支付软件、银行账户等操作界面或进行涉及输入密码、转账汇款等相关操作。

八、征信洗白?别信!

依据相关法规政策,个人信用报告不良记录不适用于“信用修复”,不良记录在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5年后自动删除。利用非常规手段不仅不能清除展示无误的不良信用记录,甚至会对个人造成不良影响。不法分子以“征信修复、洗白、铲单”,“异议申诉咨询、代理”为名义开办业务或发布广告,有的收取高额费用后失联,有的教唆个人用“非恶意逾期”理由无理申诉,或运用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试图修改不良信息,通常在修改失败后不退款或失联。

案例聚焦

2020年5月,昂某想买房,却因为征信记录不好无法获得银行贷款。他通过朋友认识了自称可以“修复征信”的张某,张某满口答应可以搞定此事,但要求昂某先后两次转账元给张某,作为首付款。8月,张某对昂某说征信修复好了,要转全部余款,并让他过几天去人民银行查询。昂某信以为真,当天就把事先承诺的余款元转给张某。之后昂某亲自去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查询,结果发现有关信息根本没有修复。气愤之下,昂某多次联系张某未果,才发现张某把自己拉黑了。

法院认为,张某以修复征信为名骗取他人财物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后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九、要POS机吗?别信!

虽然监管屡次申明个人持有POS机从事非法活动的危害,但网销POS机的情况并没有终止。据《北京商报》报道,与多年前老式POS机不同的是,现在销售推荐的大部分POS机均可以通过手机应用程序操作套现,POS机销售们继续打着“免费赠机”、“帮助提额办卡”等口号吸引用户目光,将持卡人拉入循环的陷阱。

金融行业不断发展,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也“日新月异”,给各金融机构,以及广大的消费者群体造成负面影响。打击黑灰产业链需要监管、行业和社会大众的共同努力,此外,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也需时时擦亮双眼,保持冷静,任何情况下不要轻易透露自己的重要个人信息。

来源:防骗每日电讯

标签: 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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