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6 09:11 | 绍兴晚报
图文无关(图片来源于视觉中国)
“每晚7点半左右,我将车停在小区附近的马路上,第二天早上8点左右驶离。路边告示牌上写着:每晚8点至次日早晨7点停车免费,收费时段每次停车(3小时以内)收5元。按道理我只停了一次车,收费时长最多1个半小时,为何每次都收我10元钱?”9月14日,家住柯桥区金色华庭的市民李女士反映。
李女士每次停车的泊位是位于柯桥区金扬路上,路边的告示牌上写明:15分钟以内免费、小车5元/次、每3小时(含)为一次,不足3小时按3小时计,以此类推。每日20:00至次日7:00为免费停车时段。
记者询问了在附近负责收费的腾女士。她告诉记者,金扬路上共有29个公共停车泊位,“我每天早上6点半就来这里,把7点后还在马路上停车的车辆信息都记录在POS机上。一般情况下,车辆要开走时我都会去收费,如果我不在时车辆开走了,系统也会记录车辆欠费信息。”
收费员腾女士给记者展示了她所用的POS机,从机器上能清楚地看到金扬路上29个停车泊位详细的停车记录,往上可以追溯前3个月的信息。此外,停在泊位上的车辆应付金额与欠费情况也一目了然。
当记者问及为何隔夜停车要收取两次停车钱时,腾女士表示,“附近小区居民这样停车比较常见。因晚8点前与次日早7点后,我都会记录下当时停车的信息,隔夜停车的话,POS机就会有两次停车记录,因此就要付10元钱。”
这样的收费是否合理?记者来到柯桥区市政管理处。收费管理办公室俞亚红主任告诉记者,从2017年9月起,柯桥区对974个公共停车泊位施行收费管理。机动车停放收费时间为7:00-20:00,其余时间免费,一天计费一次。“金色华庭的李女士晚上停车、次日驶离,虽然只停一次车,收费总时长也不足3小时,但按照规定已产生两次停车记录,收10元钱是正确的。”
“建议市民合理掌握免费时段,这样省钱也省心。”俞主任说,这位读者如能在每晚7点45分以后来停车,次日7点15分前将车驶离,那就不产生任何费用了。”
(原标题《只停了一次车,为何收两次费?部门回应:这样收费没问题;建议市民合理利用免费时段,避免多交费》。原作者高建峰。编辑金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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