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销POS机 只为骗押金
宁波鄞州:办理一起诈骗案
蔡俊杰 蒋健芳
本报讯(记者蔡俊杰 通讯员蒋健芳)谎称安装POS机后可办理高额度的信用卡吸引被害人,再以POS机刷卡金额满3万元或者使用满三个月即可退还押金为由,向被害人骗取押金。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以陈某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陈某今年30岁,一直没有正当工作。2017年下半年,陈某来到宁波打算做海产品生意,但是跑了几家店后又觉得做生意很难。他寻思着到了宁波也不能空手回去,心念一动想到了利用POS机赚钱的法子,简单说就是以安装POS机的名义收取客户押金。
为了让客户相信他是中国银联的人,陈某在网上找人做了假身份证和假公章。假身份证使用“祁恒伟”的名字,假公章上刻着“中国银联POS机业务专用”。之后,他又印制了“中国银联祁恒伟”的名片,并在网上下载了一些合同样式,修改成“中国银联POS机终端合同”。最后,陈某以每台100元的价格在某POS机代理公司购买了6台POS机。
一切准备就绪后,陈某来到鄞州区某商场,逐一向店家推销POS机。在一家瓷砖店,陈某向店主宣称自己是中国银联公司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安装POS机,并出示了名片和身份证。店主没有怀疑陈某身份,陈某称:“安装一个POS机需要2000元的押金,还可以申请大额的信用卡,而且在POS机刷到3万元或者使用满3个月后可以退押金。”店主正想办一张大额信用卡,当场同意安装并支付了押金,还将陈某介绍给其朋友。一段时间后,店主等几人想联系陈某退押金,陈某开始各种推脱,后来干脆联系不上,几人发现受骗并报警。
经查,陈某以该种手法骗取多名被害人押金共计1.2万元,所得押金全部用于自己花销,得手后即逃离宁波。
来源:检察日报
标签: 陈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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