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12月14日至2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不少人听到“汇算清缴”这几个字觉得挺复杂。别担心!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将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办税方式和流程,最大限度方便广大纳税人。
个税汇算清缴到底咋回事?一起先来了解一下。
啥叫汇算清缴?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国居民个人将迎来首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简单说,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这也是国际通行做法,也可以称为年度汇算。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据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学术委员汪蔚青介绍,世界上很多国家都设置了个税汇算清缴制度,比如美国、加拿大、英国、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韩国等。
为啥要进行年度汇算?
新个税法将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合并为“综合所得”,以“年”为周期计算应缴纳个税。因此,需要在平时预扣预缴税款基础上,于年度终了时进行汇算清缴,计算年度全年应纳个税,再减去年度内已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
一方面,这能更好保障纳税人的权益。比如有人由于工作忙,能享受的税前扣除项目在平时没来得及享受;还有一些扣除项目只有年度结束才能确切知道支出金额是多少,比如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大病医疗支出等。
另一方面,通过年度汇算,才能准确计算纳税人综合所得全年应该实际缴纳的个税,实现多退少补,让税负更加公平合理。
举个例子就清楚了:比如年度中间,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的收入波动过大或者时断时续,在收入较高或有收入的月份按规定预缴了税款,但全年综合所得收入总计还不到6万元,减去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后,按年计算则无需缴纳个税。这时通过汇算清缴就能把多缴的税退还给纳税人了。
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1、平时多预缴了个税,需要申请退税的人
比如,某纳税人每月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有两个上小学的孩子,按规定可以每月享受2000元(全年2.4万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但因其在预缴环节未填报,使得计算个税时未减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全年预缴个税1080元。其在年度汇算时填报了相关信息后可补充扣除2.4万元,扣除后全年应纳个税360元,按规定可以申请退税720元。
2、少预缴了个税,应当补税的纳税人
为了利于纳税人,只有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纳税人,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并补税。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如果纳税人有以下情形就可能需要补税:
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
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合所得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等等。
哪些人不用年度汇算?
1、纳税人只要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则不论补税金额多少,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
2、纳税人只要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则不论综合所得年收入的高低,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
3、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这里可能会有人问了,如果不清楚自己到底全年收入有多少,也不知道能否达到豁免政策要求怎么办?
别着急!据了解,税务机关将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网页端),根据一定规则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如果纳税人对预填的结果没有异议,系统就会自动计算出应补或应退税款,纳税人就能知道自己是否符合豁免政策要求了。
怎么办理年度汇算?
有三种方式可选择——
1、自己办
据了解,税务机关将推出系列优化服务措施,加大年度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分类编制办税指引,通俗解释政策口径、专业术语和操作流程,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网页端、自然人专线等渠道提供涉税资讯,解决办理年度汇算中的疑难问题,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年度汇算。
2、单位办
纳税人可以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如保险营销员或证券经纪人)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纳税人如果通过扣缴义务人办理年度汇算的,应当将本单位以外的2019年度全部综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如实提供给扣缴义务人,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请人办
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选择这种方式,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委托授权书并妥善留存,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退税、补税咋操作?
如果年度汇算后有应退税额,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
只要纳税人在申报表的相应栏次勾选“申请退税”,即完成了申请提交。税务机关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核程序后,即为纳税人办理退税,退税款直达个人银行账户。
这里要注意,纳税人一定要准确填写身份信息资料和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需要补税的,税务机关也同样提供了多种便捷渠道。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银行、POS机刷卡、到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即第三方支付)等转账方式缴纳应补税款。专家们见多识广,来听听他们怎么说——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 施正文:
征求意见稿细化了汇算清缴工作的基本遵循,明确了涉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进一步推进建立现代个人所得税制度,促进社会公平。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系主任 刘怡:
根据征求意见稿,广大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手机App预填申报表,通过查看、修改、确认三个环节即可完成申报,轻轻松松就可享受个税改革红利,其中体现出的便民理念是征求意见稿一大亮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张斌:除了在汇算清缴制度设计时充分考虑年度申报纳税的简便外,税务机关还加强信息化建设,依托最新技术,为纳税人提供网页申报、手机APP申报等在线自行申报渠道。
个税综合所得汇算 究竟如何算?
根据税务部门的安排,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自行办理综合所得汇算,也可以通过取得工资薪金的单位或代理机构办理,不过大家都很想知道,个税多退少补的这笔账,究竟该怎么算?
2019年,北京工作的王先生,每月取得税前工资薪金收入2万元,全年合计24万元。王先生就职的公司为他足额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按照这样的方法,到12月底,王先生预缴了元。在工资之外,王先生还从另一家公司取得了5次兼职劳务报酬收入,每次5000元,这部分收入同样预缴税款,5次共预缴税款4000元。
在过去,王先生的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分开缴纳个税,元和4000元是王先生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所得,分别缴纳的个税。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之后,王先生2019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这四项所得就需要合并计税。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 张斌:
发放这4项收入的单位,它们是不知道你的综合(所得)收入的,所以我们要建立汇算清缴制度。
按照规定,王先生2.5万元的劳务报酬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与24万的工资薪金收入加总,综合所得收入额为26万元。在减除各项扣除之后,按年计算,王先生的应纳税额为元。
王先生在领取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时,已经分别预缴了元和4000元税款,合计预缴元元税款,因此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退还1728元的税款。
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 樊勇:
因为劳务报酬适用的预扣率它是20%,但是工资薪金适用的税率它是一个累进的,从3到45%不等,所以这个时候就会出现差额,需要去申报、去汇算清缴。
最后总结一下: 个税年度汇算说到底就是为了两个字:公平! 操作过程也是两个字:方便!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ID:jjbd21)综合自央视财经、经济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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