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转账类型显示pos(新瓶装旧酒,老伎俩屡试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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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对涉老年人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强,反诈社会宣传广泛开展,老年人对各类诈骗的防范意识有所提高。与此同时,针对老年人的诈骗手段花样百出,不断翻新,面对各类量身打造的骗局,由于老年人对信息的分辨能力不够,仍然容易落入骗子的圈套之中,蒙受精神和财产的双重打击。东检君今天就为您介绍几种常见的诈骗套路,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小心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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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瓶装旧酒,老伎俩屡试不爽

从情感类、低价旅游诈骗,到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行骗,虽然诈骗形式屡有变化,但针对老年人的传统骗术仍存在很大的生存空间。在一起合同诈骗案中,李天(化名)冒充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员工,以带团出游俄罗斯的名义,与32名被害人签订团队出境旅游合同,共骗取人民币元。后来李天编造虚假事实取消行程,将被害人钱款用于个人消费。该案32名被害人多数为退休老年人。

检察官提示

“低价旅游”骗局中,骗子针对老人喜欢外出旅游以及生活节俭等特点,以不合理的低价吸引老年人组团,在收取团费之后取消行程,将被害人的钱款肆意挥霍。对此,建议老年人远离各种不合理的“低价诱惑”,不要贪图小利,外出旅游应通过正规的旅行社和渠道报名缴费,避免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02

理财养老全覆盖,新手段层出不穷

从帮助投资理财,到为拍卖物投保、办理小客车指标等名目,犯罪分子熟谙老年被害人有一定积蓄,对抗犯罪能力减弱的现状和急于养老、投资的心理需求,设计各种骗局引诱老年被害人上当。在一起合同诈骗案中,两名犯罪嫌疑人利用某公司员工身份,谎称可以帮助被害人(82岁)投资理财,与被害人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骗取被害人人民币10万元。

检察官提示

有些骗子为了骗取老年人信任,往往通过套近乎、赠送小礼品等方式邀请老年人参加公司讲座、参观公司经营活动,继而推销虚假的养老理财产品。“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建议老年人远离各种可疑人员和非法组织的聚会集会,不要盲目地被高额收益所诱惑,投资理财务必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

03

线上线下并行,只为瞄准“钱袋子”

以老年人为被害对象的诈骗类案件,既包括犯罪嫌疑人面对面对老年人实施诈骗,当面收取现金、微信转账或刷POS机转款的线下类型,也包括双方不见面,而是通过电信网络开展诈骗、诱导老年人隔空实施银行转账的线上类型,当然,也有两种类型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到单个被害人,涉案金额有几千到几万甚至上百万元不等的情况。在一起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电信网络,在境外通过拨打网络电话的方式对被害人实施诈骗,指示被害人进行银行转账,先后共计骗取被害人人民币120万元。

检察官提示

日常生活中,老年人多习惯用现金支付,对银行转账、微信网银等线上支付操作流程与存在的风险了解不深,在骗子的诱导之下,很容易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就将钱转给了对方。对此,一方面建议老年人不要随意接听和轻信陌生人电话,一旦对方提出转账、汇款等要求时,要提高警惕,在难以辨别时及时寻求权威部门或者子女的帮助;另一方面,建议老年人不要在网络支付平台绑定的银行卡中存放大额钱款,尤其对网络支付不熟悉的情况下,在对陌生人进行转账前一定提前告知身边信得过的亲人朋友,征求亲友意见,如发现问题及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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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熟”屡次得逞,危害后果更严重

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长与外界交流日益减少,日常生活更多依赖亲友也更信任熟人,因此发生在熟人之间,针对老年被害人的诈骗也更易得逞。在一起诈骗案中,张洋(化名)向其母亲杨萍(化名)谎称自己可以低价买到回迁房,而杨萍将此事告诉了多名亲属。之后,张洋以购房为名骗取杨芳(化名)等五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400余万元,其中被害人杨芳(66岁)就是张洋的姨妈。

检察官提示

熟人针对老年人的诈骗行为不仅侵害老年人的财产权益,更在一定程度上触及道德底线,动摇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基础,有些犯罪行为甚至给老年被害人带来难以弥补的精神伤害。对此,建议老年人对自己的房产、存款、现金等财产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不要盲目地信任熟人,避免落入以“投资理财”、“以房养老”、“保健养生”为名,诱导老年人抵押房产、购买理财产品或来源不明保健品的“陷阱”。

东城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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