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
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发布
关于大连市宏珠商贸有限公司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大连市宏珠商贸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我局于 2022年10月13日立案侦查,现将案件侦办进展情况通告如下:
一、2022年10月20日,我局将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之一的朱某波(女)刑事拘留,2022年11月24日,朱某波被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11月25日,由我局对朱某波执行逮捕。
二、2022年11月18日,网上逃犯朱某芳(男,55岁,安徽人)在安徽省界首市落网。11月23日,因疫情原因,我局对犯罪嫌疑人朱某芳采取了监视居住刑事强制措施。
三、为了尽快查明案情,依法打击犯罪,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请在大连宏珠商贸有限公司投资人,准备好相关报案材料,尽早尽快有序到沙河口分局经侦大队(沙河口区五一路115号)提供相关材料、核对账目并制作笔录或填写投资人登记表。
投资人需准备材料如下:
1.完整的合同、收据、POS 机刷卡小票复印件;
2.该笔投资款的银行流水单、微信转账记录等证明材料,现金投资的需要提供资金来源证明(比如从工资卡取现的流水等);
3.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现公安机关敦促:
大连宏珠商贸有限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于2022年12月21日前主动到公安机关退缴违法所得;对提前主动退赃等,可以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
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将全力推进案件侦办速度,包括对其他涉案人员犯罪事实的查处和追赃挽损工作。请投资人积极配合警方开展调查取证,依法表达诉求,不参与各类非法聚集活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通告
联系人:田警官 付警官
联系电话:0411-
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
2022年12月2日
来源:新闻大连(微信号:dltv8811)
标签: 沙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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