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装着6万元现金,正在填存款单的李某突然感到一阵紧张。
不应该啊,这事儿也不是第一次做了。
他本能地回过头一看:不得了,警察追进来了……
近日
昆明市公安局反诈专班
会同晋宁分局
根据研判
锁定了一个流窜至昆明
实施“跑分”作案的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团伙
民警在官渡区
现行抓获4名
正在银行网点进行转账、存款的犯罪嫌疑人
随后根据线索深挖扩线
又在呈贡区
抓获同案犯罪嫌疑人7名
自此,该团伙2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
外乡人的“赚钱路子”
刘某、陈某和蒲某本是湖北同乡,偶然与境外一诈骗集团取得联系,听说“跑分”几乎等于“躺赚”,于是三人相约来到昆明准备“干票大的”。
从今年7月开始,三人就在昆明找了一些“卡农”,由对方提供银行卡,帮助境外诈骗团伙转账洗钱,仅用两个月的时间,便发展为20多人的团伙。
据嫌疑人交待,境外诈骗团伙给刘某等人3%的提成,刘某三人再根据分工,分配给下属的“卡农”和小组长等。截至落网时,该团伙流水已接近200万元。
深挖扩线,层层收网
在云南省反诈中心统筹指导和省公安厅大数据专班的大力支持下,昆明市公安局反诈专班会同晋宁分局,在前期抓获17名犯罪嫌疑人的基础上,充分整合警种资源手段,采取线上研判和线下蹲点摸排等方式全力开展抓捕行动。
10月12日,抓捕组经不懈努力在官渡区抓获正在银行网点进行转账、存款的犯罪嫌疑人4名,抓获组织头目1人,当场缴获涉诈资金7万元。随后深挖扩线,又在呈贡区抓获同案犯罪嫌疑人7名,现场共收缴涉案银行卡47张、POS机2台、作案车辆2辆,冻结涉案资金5万余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跑分”就是洗钱
“跑分”就是犯罪
不要再被“出借、出租银行卡
轻松赚钱”的说辞所诱惑
更不要随意出租出借出售
个人身份信息、两卡账号
一旦被不法分子用于违法犯罪
同样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千万别做违法犯罪分子的“工具人”!
目前,公安机关又掌握了一批
此类违法行为线索
昆明警方正告
所有违法犯罪嫌疑人
主动到辖区派出所投案
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转自:昆明警方发布
来源: 掌上春城
标签: 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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