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下午,在青岛市金水路开店的王女士来到李沧公安分局虎山路派出所求助,称其卖出酒水后发现收款未成功,价值1200多元。
民警询问后得知,5日上午,一对约60岁的老年夫妇,到王女士店里买了几坛老酒,共计1280元,因为顾客没有微信,只能用POS 机付款,王女士在POS机打印凭条后,未确定是否收到款项便让顾客离开。5日下午,王女士反复确认未收到卖酒款后,来到虎山路派出所求助。
民警一边安抚王女士情绪,一边拿过收款凭据,发现打印凭条上顾客的签字是“李某某”,因第三个字是连笔,无法确定准确的名字。于是,民警跟随王女士来到店内,调取了店内监控,发现只能看到侧脸,后根据监控时间走访调取了附近多家商铺的视频,均不能看到清晰的正脸,无法进行有效判别。面对仅有的POS 机打印凭条信息,民警仍然没有气馁:交易金额1280,实收金额却显示为6206。民警灵机一动,凭条上的实收金额很像一串出生年月,结合王女士说的顾客输入过密码,分析应该是顾客把出生年月到做密码来用,输到实收金额一栏了。
结合视频中顾客的样子,差不多60左右的年纪,也就是62年左右生人。于是民警又调整思路再次进行寻找辨别,最终锁定了一名60岁左右的李女士。
经过联系,李女士言称确实在该店铺内购买过老酒,但是一直没收到银行的扣款短信,通过手机银行查询扣款信息结果手机银行正在升级系统无法查询。民警把相关情况告知李女士,李女士也没丝毫犹豫,表示将于6日上午去银行查询银行流水,确实没付款成功的话,会将卖酒款补上。
12月6日中午,民警收到王女士的回复,顾客已经把钱补上了。“没想到卖酒款能失而复得,感谢虎山路派出所。”王女士表示。(通讯员 王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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