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读特
每当出现“双十一”“双十二”“新年促销”这样的购物活动,很多朋友面对心仪的商品、优惠的价格,都表示钱包“很痛”,情不自禁地刷“爆”了信用卡。可是信用卡额度有限,想买的东西又那么多,有人想到通过“境外机”刷卡提高信用卡额度。近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犯罪团伙利用“境外机”进行犯罪的案件得到有罪判决。
“XX境外机”能帮您快速提高银行对信用卡的综合评分,提高信用卡授信额度......“人不出国卡出国,境内刷卡境外消费”......一时间,“境外机”的宣传广告在网络上大肆流传。什么是“境外机”?这是一种能够让持卡人足不出户,在境内刷卡就能起到境外消费效果的“提额神器”。
据介绍,境外消费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升信用卡额度,但是市民为了提升额度专门出国旅游消费又不太现实,于是有人想出了借助“境外机”实现消费提额的办法,只需在境内用POS机刷卡,就能实现境外消费的效果。他们万万想不到使用“境外机”刷卡时,存在信息泄露的巨大隐患,不法分子通过掌握的信用卡信息与第三方支付通道合作,实现盗刷他人信用卡的犯罪目的,近年来因境外POS机引发的刑事案件屡见报端。
办案检察官表示通过“境外机”实现境内刷卡境外消费只是一个幌子。在这宗“境外机”刷卡案中,犯罪团伙对外的主打产品就是一款所谓的“境外机”。该公司通过层层发展代理商,在刷卡过程中利用后台秘密大批量窃取银行卡磁条信息及密码,并利用这些数据在境外制作伪卡,利用伪卡在境外通过当地POS机完成刷卡支付、最终实现提现分利的目的。
经查,该犯罪团伙在境外使用当地POS机的刷卡金额共计人民币4000余万元。“由此可见,在“境外机”上刷卡的过程其实就是信用卡信息被窃取的过程。你的银行账户信息完全被犯罪分子所掌握,一旦对方使用窃取的信息制作伪卡盗刷,或者售卖这些重要信息,可能会给你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办案检察官表示。
这起利用“境外机”秘密批量窃取银行卡信息的案件由南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视各被告参与犯罪的具体情形,分别以非法经营罪、窃取信用卡信息罪、伪造金融票证罪判处林某某等六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以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判处赖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办案检察官告诫市民使用“境外机”来提升信用卡额度风险极大,在“轻轻一刷”的背后,很可能就是信用卡信息的泄露,“提升信用卡额度的办法有很多,合情合理合法的消费、按时还款才是关键,信用卡的‘信用’二字尤为重要”。
编辑 庄思嘉
(作者:深圳晚报记者 伊鸿宵)
标签: 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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