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天津3月15日电(记者韦慧)去年以来,多起无证经营支付业务的机构卷款跑路事件,给商户和个人消费者带来资金损失。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提示公众,商户应到正规银行机构和有支付牌照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申请POS机,消费者应养成查看POS机刷卡签购单的习惯,确保签购单上商户名称与消费商户一致。
天津分行支付结算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无证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无证从事网络支付业务、无证从事预付卡业务是三类较为典型的无证经营支付业务。其聚集大量的商户、消费者资金自行控制和支配,由于资金脱离监管,极易产生无证机构截留、挪用资金、甚至携款跑路的风险。
据介绍,无证经营支付业务的机构在商户和客户拓展、技术设施、终端机具、客户信息管理等方面同样缺乏安全保障措施,容易造成客户信息泄露、账户信息侧录,引发伪卡、盗刷等风险案件。
如何识别无证经营支付业务行为?天津分行相关负责人说,商户应到正规银行机构和有支付牌照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申请POS机,可通过人民银行官网查询支付服务签约公司是否获得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
商户还可通过查看用于POS机刷卡收款的银行账户交易流水,核对往来账中的对方户名是否为“某银行内部账户”或“某公司(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商户应及时关注POS机刷卡资金到账情况,一旦资金未及时到账要及时与收单机构联系。同时,收银员刷卡后要认真核对银行卡号以及卡背面签名是否与POS签购单一致,并妥善保管好POS签购单,至交易之日起至少保存1年。
此外,消费者应养成查看POS机刷卡签购单的习惯,确保签购单上商户名称与消费商户一致。消费者在网络电商平台充值或购买预付费卡时,务必仔细甄别机构资质,切忌盲目追求折扣而进行大额充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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