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上午
海口秀英区一小区业主
在业主群内@所有人:
“谁要抱养孩子吗?
一个女孩子没结婚,
还有两个月生宝宝,
没能力养,想送人。”
消息一出
业主群瞬间炸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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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群里有人咨询是男孩还是女孩,该业主回复:“可以带过去检查,女孩子才18岁,头一胎质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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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引来了警方的注意
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五源河派出所
吴警官直接在群里面回复“你加我微信”
吴警官介入后
业主们才停止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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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警官随后联系发布该消息的业主蒋先生到派出所了解情况。蒋先生告诉警方,他之所以发这条消息是为了帮助一名18岁的未婚准妈妈,但自己处理事情的方式和方法不正确,法律观念薄弱,好心办了坏事。
蒋先生告诉记者,他有一套房子在出租,这名18岁女子是租客,目前已怀孕数月。蒋先生收租时,该女子称没钱支付房租,才向他说出了实情。该女子说自己的男朋友一直联系不上,她大着肚子没办法工作,担心孩子生下来后没有生活保障,也不敢告诉父母,所以才求助蒋先生帮忙,等孩子出生后将其送养。
蒋先生告诉民警:“我只是想帮帮她,但我缺乏法律意识,现在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今日下午
五源河派出所吴警官
对蒋先生进行批评教育
同时警方也着手联系民政部门
对这名未婚准妈妈进行救助
记者了解到,之所以警方反应迅速,是因为海口市公安局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五源河派出所更是要求民警要打通和群众之间的最后一公里,民警进驻小区业主群,及时发现情况后提前介入,并进行妥善处理。
对于送养孩子是否违法?
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认为
自愿送养小孩
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犯法
她做如下分析:
律师说法
一、私下送养孩子犯法吗
私下送养孩子虽然从形式上看,满足了部分家庭无力抚养小孩,和部分夫妻不能正常生育后产生的送养及收养需求。但需要注意的是,该私下送养孩子的行为犯法。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被收养的儿童应为未满18周岁的孤儿、找不到生身父母的弃婴或儿童,或是生身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被收养儿童的身份信息只能通过收养登记中心或儿童福利机构查询。
也就是说,个人通过网络发布收养送养信息,或是为此建立网站都是不合法的。父母必须对子女履行抚养监护责任,遗弃子女情节严重的构成遗弃罪。如果通过网络联系形式有偿送养孩子的行为,也会涉嫌拐卖儿童罪。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将孩子送养
(1)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 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2)生父母送养子女, 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 可以单方送养;
(3)监护人送养孤儿的, 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 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 应当另行确定监护人。
三、送养孩子必须出具什么证明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规定,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送养孩子一方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相关手续,不能为了贪图方便、利益而选择私下送养孩子。父母必须对子女履行抚养监护责任,如果私下送养孩子不仅会造成遗弃罪,严重的话会涉嫌拐卖儿童罪。
来源: 海南特区报
标签: 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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