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潘婷 每经编辑:刘野
11月25日,翠微股份(股票代码)发布公告称,因收购第三方支付公司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融通)而收到上交所问询函,问题涉及标的公司(即海科融通)业务合规性、历次重组情况、经营情况、财务信息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海科融通曾被收购过两次,此前永大集团(股票代码,现更名为融钰集团)、新力金融()收购海科融通均以失败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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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科融通收购事宜遭上交所17问
11月22日,翠微股份连发数个公告披露海科融通收购事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显示,翠微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海淀科技等107名股东所持有海科融通100%的股权,其中股份支付比例为70%,现金支付比例为30%。
11月25日公告显示,该收购事宜遭上交所17问,问题涉及标的公司业务合规性、历次重组情况、经营情况、财务信息等。
具体来看,上交所要求翠微股份补充披露海科融通从事的业务是否符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海科融通客户备付金是否已全部交存、是否涉及资金池、是否为客户提供信用支持等金融或类金融业务、是否存在将结算工作外包给无支付牌照的机构进行二次清分的情形等。
公开信息显示,2015年12月和2016年9月,永大集团()、新力金融()先后宣布拟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海科融通100%股权,但均宣布终止重组。
上交所要求翠微股份就此补充披露:前两次重组与本次重组交易方案的主要差异;标的公司前两次重组终止的原因、相关程序履行情况、相关影响因素是否已经消除;结合前两次重组的终止具体原因,补充说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是否存在终止的风险,并对相关情况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问询函显示,海科融通2014年、2015年、2016年1-7月的净利润分别为-5971.4万元、-1868.78万元、1.133亿元;2017年、2018年、2019年1-10月,海科融通分别实现净利润9356.31万元、1.4468亿元和1.5702亿元,净利率分别为4.5%、4.8%和6.0%。
上交所要求翠微股份补充披露:海科融通2014、2015年亏损的主要原因;2016年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017年净利润相较2016年1-7月净利润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2019年1-10月净利率提升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同时,列示2014年至今标的公司的扣非净利润,并结合相关年度公司资产处置及业务调整情况,说明标的公司盈利能力是否稳定,未来公司经营规划及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海科融通“被收购”两次均以失败收尾
问询函显示,海科融通的主要盈利模式为向客户提供收单服务,并收取相应手续费。同时,随着新型支付方式出现,海科融通在POS机具之外,推出“海码”收款码、扫码枪等新兴支付受理方式。
央行信息显示,海科融通于2011年12月获得央行颁发的支付牌照,业务类型为全国范围银行卡收单。启信宝显示,海科融通成立于2001年4月,法定代表人孟立新,注册资本2.558亿元人民币,股东方面,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5%。
记者注意到,这并不是海科融通第一次被收购,此前永大集团、新力金融曾欲收购海科融通,但均以失败收尾。
2015年12月24日,永大集团与海科融通107位股东签署了《购买资产协议》,同日,永大集团与业绩补偿义务人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初步协商的交易价格合计约为29.7亿元,其中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约26.6万元,支付现金约3.1亿元。2016年6月23日,永大集团发布公告称,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6年7月,海科融通与新力金融接洽,当年9月,新力金融披露将以“现金+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海科融通100%股权,不过,该收购事宜遭到证监会询问,随后新力金融调整收购方案,不再采取定增收购方式,而是直接现金收购。2018年3月27日,新力金融公告称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值得一提的是,海科融通此前多次被监管机构处罚,2014至2016年,因违规移机、交易信息不真实、交易监测不到位等问题,海科融通每年均有被罚记录,违规分支机构遍布济南、北京、长沙等地。2017年更被多次处罚,2017年8月份、11月份、12月份各被处罚一次。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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