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利用pos机还款(POS机竟能“吞”商户的钱 揭开零费率“二清”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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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逼近6月,P2P合规备案、非银支付无证经营整治等专项工作都将迎来验收期,行业各类平台在力争合规之际,一些问题平台也暴露出来。

近日,一起因二清POS机大面积不到账,二清机构跑路,支付公司公告“甩锅”事件,引发业界关注。这起事件背后或涉数千名商户,涉及资金达2亿元。

证券时报记者连日调查发现,二清机构、非法支付机构,游离在正规支付清算体系之外、钻空子, 形成了层层嵌套的复杂支付灰色金融网络,挑战穿透监管的难度之时,也将给更广范围投资者带来更大损失。

POS机大面积不到账

涉及数千名商户,款额达2亿

二清POS机有T+1、T+5、T+7、T+10等不同的结算类型,结算模式不同,费率就不一样,通常T+时间越长,费率更低,甚至还有零费率。

近日,两百多名来自广东、福建、江西等地的商户,在位于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的杉德支付网络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德支付”)总部、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等地聚集,称要讨说法。他们表示,从2017年12月22日开始,他们使用的POS机(多名商户称该机为“诺付宝”),出现大面积资金未到账的异常,“差不多涉及2000名商户,资金达上亿元。”

记者通过现场和线下走访,联系上了其中两名维权的商户试图了解:如此大额结算款,数个多月的多笔交易流水,是怎么不翼而飞的?为什么没有提前发现异常?是POS机具的问题,还是第三方支付机构问题,不管是何方,为什么还要用这个POS机?

来自江西做服装生意的胡先生告诉记者,他在2016年底开始装“诺付宝”POS机,最初是因一名业务人员推销而安装,去年末之前收单、结款都没有出现问题。但记者从胡先生的描述中发现诸多疑点,比如该业务人员没有出示任何工作证件,装机完成时也没有给商户独立的账户后台。

和中国银联规定的POS机T+1到账结算、费率为6%也不同的是,胡先生介绍,“二清POS机有T+1、T+5、T+7、T+10等不同的结算类型,结算模式不同,费率就不一样,通常T+时间越长,费率更低,甚至还有零费率。”

从商户们的表述里,有一点可以确认:二清机构、非法支付机构用了一些甜头和利益,比如手续费用低息率甚至零息率、规避监管的便利套现获利等,成功吸引了至少上千名商户“趟险”。

从2017年12月开始,陆续有使用该款POS机的商户发现,POS机还在刷、交易了之后却收不到钱了。“后来出事了,钱都没到账,我们一打听涉及的商户太多了,大家就加了一个群,前前后后跑了很多次,到上海、深圳找人投诉。”来自东莞的商户柯先生向记者出示了“被坑”的交易明细和资金往来银行流水单,称其有二十多万元未到账,“QQ群里面以前有上千人,现在只有700多人了,全国各地的都有,被坑了十几万的上百万的都有。”

每个商户在名字背后备注了所被拖欠的金额,记者看到,该QQ群里有欠款几万的、十多万的,100多万~200万的也有十多人,在商户出示的一份联名检举信里,他们称此事涉及“2000多名商户,金额达2亿多元”。

高额资金如何不翼而飞?

“作祟”的二清链条

二清机,相当于商户们的钱在别的公司上又转了一道手,所以如果中间公司倒闭了,或者像诺漫斯这样跑路了,商户们的钱自然就没了。

商户们用的这款POS机“诺付宝”,背后推销方为诺漫斯电子商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漫斯”),记者多方求实得知该机具正是被监管清理中的“二清机”。

所谓“二清”,指的是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签约持有POS商户(也称“一清商户”),再申请增机,卖给或租赁给“下线”的商户用,商户的钱也将改由该POS机商户(“一清商户”)再给商户做一次清算。也即,所谓一清机与二清机的主要区别在于,资金清算后是不是直接到商户的账户上。很明显,使用二清机的商户们资金安全性难以保障,但是由于二清机可免去部分到账手续、费率较低,仍在一些商户间流通。

2017年底,央行在互联网金融风险、非银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工作的通知》(也即“217号文”),明确取缔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持证机构为无证机构违规提供支付业务行为,将在今年6月底完成整改。

在陆续发现资金不到账后,使用“诺付宝”的商户开始紧张起来。商户出示的异常交易流水显示,受单机构主要为上海德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杉德电商黑龙江分公司、杉德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银盛支付北京分公司。

也正因此,数个月来,上海本地商户马先生等人先后找了杉德支付上海总部,并找到了诺漫斯深圳总部。不过,马先生透露,深圳诺漫斯只还了100多万元后已经找不到人了;差不多同一时期,维权商户发现诺漫斯的山西太原公司也早就大门紧锁,人去楼空。

“这就是一个二清机构的支付链条崩了,资金断了跑路。”熟悉内情的上海某家互金公司资深技术人员分析,一般资金清算是由银联、银行或者支付公司直接对商户的机子,钱直接到商户账户,而二清机,相当于商户们的钱在别的公司上又转了一道手,“所以如果中间公司倒闭了,或者像诺漫斯这样跑路了,商户们的钱自然就没了。”

“有些所谓的电商分公司,就是二清机构的包装户,底层包装一下,美其名曰持牌支付公司的各地分公司,实际上就是二清通道。”上述人士告诉记者,这就类似于支付里的OEM模式,之前有一些支付公司,特别是边缘化的一些中小公司,给点代理费就可以借用它的名义出来向其他商户推广了,但是这些二清机构不像实力雄厚的平台,拥有大资金池可以T+0到账,“资金不充裕,就会出现资金到账延迟、甚至不到账的情况,这就就属于诈骗了。”

诺漫斯:

剩余欠款2020年全部还清

诺漫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现资金断裂,无法兑现用户资金,已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记者多方联系“诺付宝”及背后诺漫斯关联公司,试图证实该说法真假,均未果。在工商信息查询网站“企查查”上,这家现已踪迹难寻的诺漫斯,在庞杂的关联公司布局里,勾画出一个涉及何李明、雷慕心、李宁(港股)、董艳蓉等多名股东高管的复杂股权结构图谱。

工商信息显示,数家关联公司业务与支付相关,“诺漫斯支付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云南)、“广西诺漫斯云端电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两者法人代表均为何李明,该人旗下及任职高管的相关公司有33家;两家备注在工商信息上的官方网址都已经打不开,要么是“没有找到站点”;要么如诺漫斯这样,根本找不到网址,官网直接“失联”。

数名商户告诉记者,诺漫斯方面一直没有正面出来回应,商户马先生向记者出示他于去年12月底收到的一条诺漫斯的出款短信,上面称“将另发通知给大家关于第二批的出款”,不过此后就杳无音信。

今年3月5日,一份盖有诺漫斯电子商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红头公章的公告内文称,据公司现有的实际还款能力(公司在政策经营前提下),还款将分为三期进行:2018年3月31日归还比例10%的款项;2018年9月30日归还比例20%的款项;2019年9月30日归还比例30%的款项;剩余的款项将于2020年9月30日全部还清。

而记者从一位互金人士了解到另一种说法,诺漫斯涉嫌违规理财,操作模式为:商户在“诺付宝”POS机刷卡后,不提取账款,不仅没有刷卡手续费而且还有返现分润的钱可以拿,类似于“余额理财”;另有一款“诺超市”线上商场,用户注册成为该平台商家后,投进去10万就可以放大20倍,每天返还1000元(也即放大后总额的万分之五)。

不过,上述商户胡先生和柯先生都对记者表示没用过。截至昨日,记者发现“诺超市”官网打不开也已无法查证。

4月11日晚间,涉事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网络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德支付”)公告透露,诺漫斯以“对购买该公司POS机的用户,通过T+7日、T+10半个月到账后提现免手续、不提现账户内资金每天有万分之五的高额日利息。”等等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现资金断裂,无法兑现用户资金,已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损失该找谁?

杉德支付:真的不关我事

杉德支付公告,在去年底关停诺漫斯的通道前,诺漫斯向杉德支付申请POS终端时,将结算资金都锁定在了“诺付宝”上,所以,关闭了诺漫斯的通道后,是“诺漫斯自己资金链断裂,兑现不了投资人留存在诺漫斯账户内的资金。”即使有责任,也只是对签约商户监管失察了。

诺漫斯跑路后,商户将维权的焦点锁定在交易中提供了通道的支付公司杉德支付。不过,4月11日,杉德支付的一份官方公告表达的意思却是,“这真的不关我的事。”

4月12日,记者来到位于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的杉德支付总部,提出希望能向相关负责人当面沟通、核实该公告内容,并了解异常收单中出现的“杉德电商黑龙江分公司、杉德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与该公司的主体责任关系时,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疑似主管人士将记者拦住,以不方便为由拒绝了采访。

此前,记者咨询数名律师被告知,依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要求收单机构(也即“杉德支付”)应对特约商户的真实性负责、人行《关于加强银行卡收单业务外包管理的通知》,明确因外包服务机构原因导致特约商户、持卡人或发卡银行资金损失的,收单机构应全额承担先行赔付责任要求收单机构对损失承担先行赔付。不过,如果按杉德支付的官方公告,上述对杉德支付指诉的依据,或将完全不成立。

在该公告中,杉德支付表示,2017年底,在发现诺漫斯有私自移机的情况后,已于去年12月28日,关停了诺漫斯的通道,也即该款POS机停用。在通道关闭前,诺漫斯向杉德支付申请POS终端时,将结算资金都锁定在了诺漫斯所掌握的银行卡账户(也即“诺付宝”)上,所以,关闭了诺漫斯的通道后,是“诺漫斯自己资金链断裂,兑现不了投资人留存在诺漫斯账户内的资金。”

“这一点声明很重要。”上述资深技术人士解释,此前,二清机构诺漫斯和杉德支付是外包商关系,那么使用诺漫斯的POS机的商户在刷卡时,就有可能使用了杉德支付的资金清算通道,这时候,杉德支付可能需按上述《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和支付清算协会自律规范承担责任;但是,杉德支付上述公告的意思为,是诺漫斯黑了商户们的交易资金,并通过理财服务高息揽储等方式,把资金都留在了“诺付宝”里而并没有继续上传到杉德支付的通道,“这就是说,你看,这件事跟我无关,即使有责任,也只是对签约商户监管失察了。”

不过,部分商户认为杉德支付的公告有问题,马先生对记者表示,“目前杉德支付只表示钱已经结算给诺漫斯,但诺漫斯没把钱给我们,而且诺漫斯的入网协议、打款凭证等迟迟没有公开,让人难以理解”。

截至目前,记者接触到的几位商户仍然“讨款无望”,除部分商户继续在上海等地辗转维权之外,大部分商户已返回继续工作生活。记者将持续关注该事件的后续进展。

公开资料显示,杉德支付早在2011年就获得了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开展支付业务,并于2016年首批续牌成功。不完全统计,去年,杉德支付关联公司曾因违法支付结算管理规定等收到4张罚单,罚金累计逾200万元。

本文源自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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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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