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搜索引擎输入“跑分”
会有一条这样的关联问题
“跑分多久会被警察查到?”
答案是:
马上!马上!马上!
不管你是“远赴外地”
还是“小心隐藏”
只要从事“帮信”活动
就将面临“牢狱之灾”
案例一
9月6日,兰山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七中队联合汪沟派出所根据侦获的线索,在兰山区一卫生所内,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赵某抓获,现场查获POS机10余台,涉案银行卡20余张。
经查,2021年9月份,赵某就曾因“跑分”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现正处于取保候审期间。今年7月份,赵某在微信群认识一名网友称可以代还信用卡且免手续费,让正因信用卡逾期而烦恼的他心动不已。通过与网友交流,“经验丰富”的赵某察觉到所谓的代还信用卡不过是换了种方式“跑分”罢了,本不愿继续操作。但网友却声称,虽然是使用违法资金偿还信用卡,但经过这种方式可以将资金“洗白”,没有被打击的风险。于是,被打动的赵某便在其指导下利用信用卡刷POS机为境外诈骗分子“跑分”洗钱。
因赵某的手头正好有要推销的POS机,便想顺水推舟,自己寻找卡主进行“跑分”。于是,赵某打着免手续费代还信用卡的噱头,两个月内先后骗取李某、韩某、刘某等12人进行违法操作,并从中非法获利1万余元,涉案20余起。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已被兰山公安分局依法进行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案例二
近日,平邑县公安局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龙某某、赵某某、魏某某。
经查,2022年8月份,赵某某在网上将自己持有的一张银行卡非法对外出售,并从中获利5万元。魏某某为非法获利,将自己持有的一张银行卡及身份证提供给他人用于网络诈骗犯罪活动,银行卡涉案流水180余万元。2019年5月份,龙某某为非法获利,将自己持有的一张银行卡及手机卡提供给他人用于网络犯罪活动,该银行卡涉案流水77万余元。
现赵某某已移交河北省迁安市公安局处理,龙某某、魏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案例三
9月1日,兰山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七中队联合大学派出所民警,前往泰安市抓获“跑分”犯罪嫌疑人肖某。经查,肖某明知“洗钱”是违法犯罪行为还以身试法,并从中非法获利8000元。
8月中旬,肖某在网上看到贷款广告,急于用钱的他添加了对方好友,对方告诉肖某办理贷款需要本人到济南。8月24日,肖某来到济南后,对方告诉他有一个快速赚钱的“偏门”,无需贷款,仅需提供自己的银行卡转账,就可以获得高额报酬。
肖某一听有这么轻松就能赚到钱的法子十分欢喜,便毫不犹豫地答应了。第二天,肖某在对方的要求下办理了两张银行卡,并将银行卡、身份证和手机都提供给对方进行“跑分”。配合对方进行一番操作后,对方付给肖某8000元现金作为报酬。轻松获得报酬的肖某兴奋不已,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他回到家中没多久便被民警抓获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已被兰山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案例四
9月15日,罗庄公安分局民警根据有关线索快速出击,破获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3名。
经查,2022年8月,上官某某在明知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将会被用于网络犯罪的情况下,仍将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为网络犯罪提供帮助,刷流水的数额高达75万余元。
办案民警顺线追踪,迅速锁定另两名犯罪嫌疑人张某、胡某某。据了解,张某、胡某某在明知会将他人的银行卡用于网络诈骗犯罪的情况下,仍介绍上官某某等人前往天津、河北等地用银行卡刷流水,为网络犯罪提供便利,非法获利1万余元。
目前,3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五
近日,莒南县公安局筵宾派出所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邢某及其丈夫胡某抓获归案。
经查,自今年7月份以来,邢某及其丈夫胡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以本人身份信息开通固定电话,并购买语音网关工具,将网络信号转化为固定电话信号后提供给来历不明的陌生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从中非法获利约元。
经讯问,今年34岁的邢某平时没有外出务工只是在家带孩子做做家务,闲暇之余上网刷视频来打发时间。今年7月上旬,闲来无事的她刷视频时,偶然刷到警方抓获一伙架设设备从事电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的场景。很是好奇的邢某便在评论区发出感慨“怎么会挣这么多的钱!”,让邢某没有想到的是,很快便有一陌生人给邢某发私信,告诉她架设这种设备就是来钱快,然后承诺说如果邢某按照他所说的做,每天都可以得到高额回报。
在对方的蛊惑下,邢某心动了,但她不无担忧地询问是否安全,对方安抚道:它只是用来催债,不会用来搞网络诈骗,没有问题。邢某还是不放心,就把这件事跟丈夫胡某说了。当听说一天就有2000余元的收入,差不多顶他在县城务工半个月的工资时,胡某虽心有顾虑但还是表示了赞同。
在巨额回报的诱惑下,邢某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开通了两部固定电话,在家里原来已有宽带的情况下又开通了一条。丈夫胡某在网上购买了专用设备,然后根据对方的指示,两人在自家电脑上安装了对方提供的非法软件。自此以后对方便进行远程控制,每天邢某只须早晚定时开关机就行。果然,对方每天将2100元的报酬打到了邢某丈夫的手机上。
面对民警的讯问,邢某悔不当初。在巨大的诱惑面前,只想着赚点钱贴家用,思想上侥幸心理占据上风,一时糊涂犯下无法挽回的错误,还将丈夫拉下了水。
目前,邢某、胡某二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莒南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处理中。
案例六
9月4日,罗庄公安分局罗庄派出所抓获3名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熊某某、刘某某。
2022年8月,赵某某向他人介绍分红项目,并发送网址指引他人进行投资转账多笔,后无法提现。经查,有180万元的涉案违法资金经过赵某某的一张银行卡转入、转出。
2022年8月,熊某某通过一APP向他人派发助力单任务,指引他人转账约12万元,后无法提现。
2022年7月,刘某某以银行账号填写错误需交保证金、转款时未填写错误代码、银行卡流水资金不足为由诈骗他人元。
目前,赵某某、熊某某、刘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临沂公安再次提醒:
生财应有道
切勿为了蝇头小利
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来源:平安临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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