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业务描述
一、业务特点
国际贸易是指不同国家(和\或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的交换活动。国际贸易业务主要包括自营进口、代理进口、自营出口、代理出口、转口贸易、来料加工、代收代支、进料加工、委托加工等。
二、基本概念
1.来料加工(Processing Trade):即来料加工装配贸易,简称来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外商提供,进口时不付汇,制成品由外商销售,经营企业收取加工费的加工贸易,进口原材料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属于外商。
2.进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是指我方用外汇购买进口的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包装物料等,经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后再外销出口的交易形式。
3.转口贸易:转口贸易又称中转贸易(Intermediary Trade)或再输出贸易(Re-Export Trade),是指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买卖,不是在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直接进行,而是通过第三国转手进行的贸易。这种贸易对中转国来说就是转口贸易。交易的货物可以由出口国运往第三国,在第三国不经过加工(改换包装、分类、挑选、整理等不作为加工论)再销往消费国;也可以不通过第三国而直接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但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并不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中转国分别同生产国和消费国发生交易。
4.提单:是指用以证明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运,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5.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LETTER OF CREDIT):是指买方银行对于受益人提交的符合条件的单据,承兑或支付一定款项的承诺。跟单信用证与贸易合同相关,以贸易合同为基础,但在法律关系上与贸易合同相互独立。跟单信用证项下,开证行负有第一付款人的责任。开证行对无不符点的单据进行承兑或付款后,开证行将成为单据的合法所有人,只有当买方偿付开证行相应款项后,单据的所有权才转移至买方。
6.质保金(尾款):质保金(尾款)是为保障合同执行,由付款方按照合同规定留置待付的款项,通常为合同总额的5~10%,在质保期结束、验收合格或设备装置运行一定时间后支付,也有卖方要求货物装运后一定时间后支付的。由于质保金(尾款)通常是合同最后一笔款项支付,合同项下的罚款、索赔等工作一般须在支付尾款前或在支付尾款时解决。
7.出口退税:国家为鼓励、扶持部分商品出口,对此类商品出口采取了退还部分增值税、消费税的政策。
8.期纸货:从属性上讲是属于衍生品市场,但它是OTC市场,而不是交易所场内市场。纸货市场的交易品种主要有石脑油、汽油、柴油、航煤和燃料油。纸货市场类似于期货市场,都是远期交易市场。两者的差别主要有:1)期货市场是交易所场内市场,纸货市场是场外交易市场(OTC市场),因此纸货市场比期货市场自由灵活得多,没有交易所对会员的各种较强的约束,严格的保证金制度,严格的交易制度及其他严格的规章制度。2)纸货市场合约的不少条款都高度的标准化,更便于操作。
9.佣金是指价格条件或合同规定应支付给中间商的推销报酬,分为明佣、暗佣两种。
(1)明佣。明佣又称发票内佣金,是指在出口发票上明确注明价格条件中规定的佣金。采用明佣支付的方式,出口商在销售发票上不但要列明销售金额,而且还要列明佣金率、佣金以及扣除佣金后的销售净额。
(2)暗佣。暗佣又称发票外佣金,是指价格条件中没有规定佣金,但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佣金并由卖方支付的形式。采用暗佣支付方式,出口商在销售发票上只列明销售金额。
佣金计算包括采用累计佣金的方法,累计佣金是指根据双方订立的协议,规定在一定时期内按累计销售金额及相应的佣金率定期付给对方佣金的形式。佣金率通常是累进计算,在到期汇付时入账。
佣金的支付方式分为票扣、议付、汇付三种。
(1)票扣:是指直接在出口销售发票上列明佣金及销售净额,按扣除佣金后的净额收汇的方式。
(2)议付:是指在出口货物结汇时,由银行从货款总额中扣留佣金并付给国外中间商的佣金支付方式。在该方式下,出口企业收到的结汇款为扣除佣金后的货款净额。
(3)汇付:是指出口结汇时,按货款总额收汇,结汇后另行到银行购买外汇,再汇付给国外中间商的佣金支付方式。
1.2 基本要求
一、自营进口成本费用核算
自营进口业务是由国际贸易企业自行进口并自负销售盈亏的业务。
自营进口的采购成本包含进口商品到达目的港之前发生的各种支出,主要包括国外进价和进口税金。
进口商品的国外进价以到岸价(CIF)为基础。如对外合同以离岸价格(FOB)成交,应将进口方负担的商品离开对方口岸后的国外运费、保险费等,计入商品的进价。商品到达我国口岸后发生的费用,如进货运保费、商检费、手续费等,直接计入采购成本;进口税金主要包括进口关税和消费税等。
取得的进口佣金冲减相应商品进价,商品已销售的,冲减相应主营业务成本。
二、自营出口国内、国外费用的核算
自营出口业务是指国际贸易企业自己经营的出口业务,其发生的经营盈亏,由企业自己负担,纳入企业的盈亏核算。
自营出口过程中发生的境内运杂费计入“销售费用”科目,发生的境外运杂费用冲减自营出口的主营业务收入。
三、出口退税的核算
出口企业应根据当地主管税务局规定,凭《出口货物退(免)税申请表》、购进商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出口货物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联)、出口发票等必要单据申请退税。出口商品按法定税率缴纳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与按国家规定的退税比率计算的应退税额的差额相应调整出口商品的进价成本;而出口商品的应退消费税额则减少出口商品的进价成本。
代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由委托方办理,由代理方负责去所在地税务局开立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由委托方持此证明和有关单据向当地税务部门办理退税。
四、代理业务费用的核算
代理业务包括代理进口和代理出口。
1.代理进口业务是国际贸易企业接受境内客户委托,代理进口其所需商品,办理对外磋商谈判和签订进口合同,执行合同并代表其对外代办开证、运输、付汇等全过程的进口业务。国际贸易企业只按合同约定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不负担进口盈亏。
代理进口发生的国内外直接费用均由委托方负担,若合同有明确规定,应按合同规定执行。
代理进口的直接费用逐笔与委托方结算。
2.代理出口业务是指国际贸易企业接受境内客户委托,代理出口商品,办理对外磋商谈判和签订出口合同、托运、交单及结汇的全过程,或只代办对外销售及交单结汇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业务的盈亏应由委托方负担,即委托方按自营出口业务核算。国际贸易企业只按合同约定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不负担出口盈亏。
代理出口发生的国内、国外直接费用,均由委托方负担。若合同有明确规定,应按合同规定执行。
五、收入的确认
1.自营业务、进料加工、自营转口贸易的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代理业务、来料加工、代收代支业务的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收入的金额一般按照合同或协议确定。
2.销售商品一般以合同提单日作为确认收入的时点,在提单日前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以收取手续费方式提供劳务的,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1)自营进口业务在开出进口结算单销售发票向国内客户办理货款结算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2)自营出口收入在货物装运取得正本装运提单后,并以全套单证向银行办理交单之日,或T/T项下将单证寄送进口商之日,确认出口销售收入。自营出口销售收入的入账金额以离岸价为基础,以出口发票所列外币总金额,按企业确定的记账汇率折合人民币的金额进行核算。
(3)代理进口收入在代理业务完成时确认,一般在收到银行转来国外全套进口结算单据时,将其与信用证或合同条款核对无误,即可在支付国外货款的同时,向境内客户办理结算,确认代理进口收入。
(4)代理出口收入在代理业务完成时确认。在货物装运报关并取得正本提单后,委托方确认出口销售收入,代理方同时确认应收客户和应付委托方账款。代理方将全套单证向银行办理交单或T/T项下将单证寄送进口商后,收到进口商支付的货款同时,向国内客户办理结算时,确认代理出口收入。
1.3 主要会计处理
一、自营进口业务
1.如合同结算方式为信用证的,收到信用证开证银行手续费单,进行账务处理:
借:财务费用-信用证费用
贷:银行存款
2.如对海外供应商预付货款,根据合同、预付款申请、外商单据、预付款保函,确认付款: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3.海关税款(保证金)支付与结算
(1)根据收到的海关税款缴款通知书、经审批的税款付款审批单,办理海关税款付款时: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收到银行转讫的海关税款缴款通知书正本及税金结算单时: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
应交税费-关税
应交税费-消费税(如有)
贷:预付账款
同时
借:物资采购
贷:应交税费-关税
应交税费-消费税(如有)
按规定,增值税进项税实行先比对后抵扣,企业申报时先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根据税务部门与海关比对结果,由待抵扣转进项税。
借: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进口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
4.根据合同、发票、购进结算单等有关单证审核购进结算,进行发票校验时:
借:物资采购
贷:应付账款
预付账款
5.根据商流费发票、合同、经审批的协议付费审批单等相关单据确认商流费时:
借:物资采购
贷:应付账款
6.根据经审批的资金审批表支付货款和商流费时:
借:应付账款
借或贷: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贷:银行存款
7.收到货物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贷:物资采购
8.月末货物已收,未做发票校验时:
借:物资采购
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
下月初红字冲销。
9.收到国外进口佣金时,根据佣金收款凭证冲减商品采购进价,如进口商品已销售,则冲减相应主营业务成本:
借:银行存款
贷:库存商品
主营业务成本-差异
10.进口商品内销,收到客户预收款,根据银行进账单、业务收款通知单:
借:银行存款
贷:合同负债
11.进口商品国内销售
(1)国内销售开出增值税发票,根据开票申请单(有出库信息)、增值税票、结算单、客户收货证明\调拨单: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国内-内销
同时转销合同负债:
借:合同负债
贷:应收账款
(2)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12.收到销售货款(赊销)时,根据银行进账单: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13.退客户余额,取得业务申请单、银行汇款单、预收款红单:
借:合同负债
贷:银行存款
14.自营进口索赔、理赔的核算
商品进口后,发现数量短少或质量不符,应分清不同原因向有关各方索赔,同时,还要向国内用户理赔。
(1)向国内用户理赔时,根据商检证明书、理赔及索赔相关协议: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客户)
同时冲减原销售成本,凭商品检验证明书对外索赔:
借:应收账款(境外供应商)
贷:主营业务成本
(2)收到理赔款时,根据银行收款单据: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境外供应商)
(3)如已对内理赔但对外无索赔权,取得无索赔证明资料,其损失区分情况处理:因自然灾害发生毁损、已丧失使用功能等原因而报废清理产生的损失导致的损耗计入营业外支出,其他非合理损耗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存货盘盈盘亏
营业外支出-报废毁损损失
贷:主营业务成本
(4)按照与客户合同约定,外贸企业不承担进口商品索赔责任的,按照相关各方协商确定的索赔金额:
借:应收账款(境外供应商)
贷:应收账款(客户)
收到理赔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境外供应商)
二、代理进口业务
1.预收客户款
代理方预收委托方款项,取得银行进账单及收款通知单时:
借:银行存款
贷:合同负债(委托方)
委托方:
借:预付账款\预付大型设备款(代理方)
贷:银行存款
2.合同结算方式为信用证的,代理方收到信用证开证银行手续费单时:
借:财务费用-信用证费用
贷:银行存款
3.代理方支付外商进口合同预付款:
借:预付账款(供应商)
贷:银行存款
4.代扣预付款外商所得税、印花税时,根据完税证明:
借:预付账款(国税、地税)
贷:银行存款
(注:代扣所得税是在进口专利、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时代扣)
5.代理方收到提单、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委托方)
贷:应付账款(供应商)
委托方
借:物资采购/在建工程
贷:应付账款(代理方)
6.代理方支付进口合同货款:
借:应付账款(供应商)
贷:银行存款
7.代扣外企所得税、印花税时,根据完税证明:
借:应付账款(供应商)
贷:银行存款
(注:代扣所得税是进口专利、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时代扣)
8.代理费收入确认:
借:应收账款(委托方)
贷:其他业务收入-代理手续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委托方
借:物资采购/在建工程
贷:应付账款(代理方)
9.确认代垫关税、商流费用等代垫款项:
借:应收账款(委托方)
贷:应付账款(物流商、海关)
委托方
借:物资采购/在建工程
贷:应付账款(代理方)
10.代理方支付商流费用、关税等:
借: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物流商、海关)
贷:银行存款
11.退委托方余款或继续收款:
退余款时
借:合同负债(委托方)
贷:银行存款
继续收款时
借:应收账款(委托方)
贷:银行存款
12.月末对账
委托方收货,代理方尚未确认往来的,代理方按委托方确认金额:
借:应收账款(委托方)
贷:应付账款(供应商)
委托方
借:库存商品/在建工程
贷:应付账款(代理方)
13.(月末)预收预付款清账:
代理方
借:应付账款(供应商、物流商、海关)
贷:预付账款(供应商、物流商、海关)
借:合同负债(委托方)
贷:应收账款(委托方)
委托方
借:应付账款(代理方)
贷:预付账款(代理方)
14.代理进口索赔参照代收代付费用处理,由委托方承担。
三、自营出口业务
1.国内采购,收到出口信用证,根据采购合同、信用证、支付信用证通知费、改证费、保兑费资料等。
借:财务费用-信用证费用
贷:银行存款
2.国内采购
(1)国内采购,预付供应商货款,根据采购合同、预付款申请。
借:预付账款(供应商)
贷: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
(2)收到供应商开来的增值税发票,根据增值税发票。
借:物资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国内-出口
贷:应付账款(供应商)
(3)转销已预付的货款,取得结算单。
借:应付账款(供应商)
贷:预付账款(供应商)
(4)国内采购商品办理入库,根据商品入库单、增值税发票、结算单。
借:库存商品
贷:物资采购
3.支付国内运保费时,取得运保费发票、费用付款审批单、协议\合同。
借:销售费用-进货运杂费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国内-出口
贷:应付账款(物流商)
借:应付账款(物流商)
贷:银行存款
4.付报关费用(包括制单费、装箱费等),根据费用付款审批单、货代协议、费用发票。
借:销售费用-销售运杂费等
贷:应付账款(海关等)
借:应付账款(海关等)
贷:银行存款
5.付许可证、原产地证等费用,根据费用付款审批单\费用发票。
借:销售费用-销售服务费等
贷:应付账款(开证等单位)
借:应付账款(开证等单位)
贷:银行存款
6.出口报运,出口销售
(1)属于出口退税的自营出口业务会计核算
确认销售收入,依据销售合同、出库单、出口发票、关单号、销售结算单\海运(空运等)提单\装箱单。
借:应收账款(客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计算应退税额,无法退税的增值税差额计入销售成本。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差异
借:主营业务成本-差异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属于出口征税的自营出口业务会计核算
根据销售合同、商品报运单、出口发票、关单号、结算单:
借:应收账款(客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国内-出口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7.出口收汇
(1)根据外汇管理政策规定,出口收到的外汇一律先进入银行待核查账户:
借:银行存款(待核查账户)
贷:合同负债(客户)
(2)凭报关信息等货物发运证明资料将收到的外汇从银行待核查账户转入外汇账户或人民币收入账户,取得银行结汇水单:
借:银行存款
借(或贷):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贷:银行存款(待核查账户)
8.申报出口退税或支付出口税款
(1)属于出口退税的自营出口业务,收到退税款进账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2)属于出口征税的自营出口业务,支付出口税款,取得缴税明细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国内-出口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国内-内销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国内-内销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国内-出口
11.依据国外运保费、付款申请、运输协议、销售合同、国外收款水单(运保费不用)、运保费名义发票、提单,支付国外运保费。
借:销售费用
贷:应付账款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以CIF价确认收入的,支付的国外运保费冲减支付当月的主营业务收入。
12.支付佣金
国外客户佣金一般分为两种:一是在出口发票内注明扣除的佣金金额,即明佣;一种是在合同中规定佣金率及付佣方式,结汇后另行支付,即暗佣。明佣的会计处理是在销售时直接扣除应收外汇账款和销售收入。暗佣的会计处理方式是经外管局核准支付后,依据佣金发票、付款申请、佣金协议直接冲减销售收入。
(1)明佣:在价格条款中列示。
借:应收账款(客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佣金)(红字)
(2)暗佣:价格条款中不列示(发票上只列含佣价,而在合同中规定)。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付账款(佣金单位)
(3)累计佣金:一定期内累计推销数(金额)按累进佣金率计算。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银行存款
四、代理出口业务
1.预收境外客户款,取得银行进账单及收款通知单时:
借:银行存款(待核查账户)
贷:合同负债(外商)
凭报关信息等货物发运证明资料将收到的外汇从银行待核查账户转入外汇账户或人民币收入账户,取得银行进账单:
借:银行存款
借(或贷):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贷:银行存款(待核查账户)
2.合同结算方式为信用证的,代理方收到信用证相关费用时:
借:财务费用-信用证费用
贷:银行存款
3.委托方发货时的会计处理:
委托方发货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货物报关后: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借:应收账款(代理方)
贷:主营业务收入
4.代理方提交提单、发票
借:应收账款(外商)
贷:应付账款(委托方)
5.支付委托方货款
借:应付账款(委托方)
贷:银行存款
6.代理费收入确认
代理方
借:应收账款(委托方)
贷:其他业务收入-代理手续费
委托方
借:销售费用-代理手续费
贷:应付账款(委托方)
7.确认代垫关税、商流费用等代垫款项
代理方
借:应付账款(委托方)
贷:应付账款(物流商、海关)
委托方
借:销售费用/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收账款(代理方)
8.代理方支付商流费用、关税等
借: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物流商、海关)
贷:银行存款
9.月末对账
委托方发货,代理方尚未确认往来的,按委托方确认金额
借:代理进口商品
贷:应付账款(委托方)
同时
借:应收账款(外商)
贷:代理进口商品
委托方
借:应收账款(代理方)
贷:主营业务收入
9.(月末)预收预付款清账
借:合同负债(外商)
贷:应收账款(外商)
借:应付账款(物流商、海关)
贷:预付账款(物流商、海关)
10.代理出口索赔参照代收代付费用处理,由委托方承担。
五、进料加工业务
进料加工分为自营进料加工与代理进料加工,自营进料加工的会计业务处理如下:
1.根据预付款申请、合同或协议,支付供应商预付款
借:预付账款(供应商)
贷:银行存款
2.支付进口税金
为加工复出口,进口的原辅料件,根据对应出口合同的具体情况,海关实行减免进口关税及进口增值税制度。即进出口合同需用数量基本一致时,可以免征或少征;无法提供对应合同时,则执行减免的征税制度。如果需要交纳进口税金则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关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进料加工-进口
贷:银行存款
然后将关税计入进口成本
借:物资采购
贷:应交税费-应交关税
3.根据入库单、结算单、发票、商检证明等单据,办理入库、结算
(1)进料入库
借:物资采购
贷:应付账款(供应商)
预付账款(供应商)
应付账款(物流商)
借:委托加工物资-材料费
贷:物资采购
(2)委托加工物资入库时,根据发票、入库单、结算单
借:物资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加工商)
借:委托加工物资-加工费
贷:物资采购
(3)材料归集和转换,根据转换单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材料费
委托加工物资-加工费
4.支付货款及物流费等
借:应付账款(供应商)
应付账款(物流商)
贷:银行存款
5.根据销售合同、商品报运单、出口发票、关单号、结算单,出口报运,出口销售
借:应收账款(客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计算应退税额,无法退税的增值税差额计入销售成本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差异
借:主营业务成本-差异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出口收汇
(1)根据外汇管理政策规定,出口收到的外汇一律先进入银行待核查账户
借:银行存款(待核查账户)
贷:合同负债(客户)
(2)凭报关信息等货物发运证明资料将收到的外汇从银行待核查账户转入外汇账户或人民币收入账户,取得银行结汇水单
借:银行存款
借(或贷):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贷:银行存款(待核查账户)
7.申报出口退税,收到退税款进账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8.依据国外运保费、付款申请、运输协议、销售合同、国外收款水单(运保费不用)、运保费名义发票、提单,支付国外运保费
借:销售费用
贷:应付账款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以CIF价确认收入的,支付的国外运保费冲减支付当月的主营业务收入。
9.支付佣金
国外客户佣金一般分为两种:一是在出口发票内注明扣除的佣金金额,即明佣;一种是在合同中规定佣金率及付佣方式,结汇后另行支付,即暗佣。明佣的会计处理是在销售时直接扣除应收外汇账款和销售收入。暗佣的会计处理方式是经外管局核准支付后,依据佣金发票、付款申请、佣金协议直接冲减销售收入。
(1) 明佣:在价格条款中列示
借:应收账款(客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佣金)(红字)
(2) 暗佣:价格条款中不列示,(发票上只列含佣价,而在合同中规定)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付账款(佣金单位)
(3)累计佣金:一定期内累计推销数(金额)按累进佣金率计算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银行存款
代理进料加工比照代理进口与出口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六、来料加工业务
1.收到外商汇来的加工费银行回单,和业务人员提供的合同,财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2.收到业务部门提供的加工企业的正式发票,来料加工手续费结算单,财务人员审核后开具手续费发票,进行账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其他业务收入
七、转口贸易业务
(一)自营转口贸易业务
1.根据对外汇款单及其他支付凭证、付款申请、核销单,对外支付货款
借:应付账款(供应商)
贷:银行存款
2.根据运保费发票、费用协议,支付国外运保费
借:应付账款(物流商)
贷:银行存款
3.货物入库,根据发票,结算单,合同,外商单据(包括原产证明等)
发票校验
借:物资采购
贷:应付账款(供应商)
借:物资采购
贷:应付账款(物流商)
商品入库
借:库存商品
贷:物资采购
4.收到客户预收款,根据银行进账单、业务收款通知单
借:银行存款
贷:合同负债(客户)
5.货物出库,向客户开发票,根据开票申请单(有出库信息)、结算单、客户收货证明,确认收入和成本
借:应收账款(客户)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借:合同负债(客户)
贷:应收账款(客户)
(二)代理转口贸易业务
1.代理方的账务处理
(1)商品采购环节
根据对外汇款单及其他支付凭证、付款申请,对外支付货款
借:应收账款(委托方)
贷:银行存款
根据运保费发票、费用协议,支付国外运保费
借:应收账款(委托方)
贷:银行存款
(2)商品销售环节
根据结算单、客户收货证明、收款凭证等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委托方)
(3)代理费
在与委托方办理代理费用结算时,根据开票金额
借:应收账款-委托方
贷:其他业务收入-委托方
2.委托方的账务处理
(1)商品采购环节,根据代理方交易单据
借:在途物资
贷:应付账款-代理方
(2)商品销售环节
借:应收账款-代理方
贷:主营业务收入—第三方(货物的实际买家)
借:主营业务成本-第三方(货物的实际卖家)
贷:在途物资
(3)代理费
借:主营业务成本-代理方
贷:应付账款-代理方
八、代收代支业务
1.代收商流费,依据收汇水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客户)
2.代收加工费,根据水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客户)
3.依据服务费发票、协议、业务提交的结算清单,给客户开服务业手续费发票
借:应付账款(客户)
贷:其他业务收入-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
4.依据商流费发票、协议、付款申请单,代支商流费、付加工费
借:应付账款(客户)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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