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9月17日消息(记者 王燕珍)近日,澄迈警方经缜密研判、循线深挖,成功打掉一“跑分洗黑钱”犯罪团伙,抓获涉案嫌疑人 6名,涉案资金流水高达155万余元。
据了解,澄迈警方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为抓手,连续发起三轮集群战役,破获了一批电诈案件,抓获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始终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严打严控高压态势,坚决斩断电信诈骗利益链条,切实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
嫌疑人先后被抓。通讯员 张胜楠提供
今年8月,澄迈警方侦查发现王某和、蔡某群疑似利用POS机为涉电信网络诈骗人员进行洗钱。经对涉案银行卡资金流向展开溯源深挖,并对案件类型和成员架构进行分析,全面查清该犯罪团伙总共有 6名成员。
澄迈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警力组成抓捕小组。9月16日,经摸排蹲守、精准布控,办案民警兵分六路,成功在海口和澄迈大丰、马村等地将该团伙成员王某和、蔡某群等 6名嫌疑人一举抓获,查扣涉案手机、银行卡、POS机一批。
经查,该犯罪团伙为赚“快钱”,办理pos机,将自己银行卡出售给“跑分”团伙“刷流水”,并帮助套现,转移资金。通过该团伙协助转账涉及的多宗电信网络诈骗被骗资金高达155万余元。
嫌疑人先后被抓。通讯员 张胜楠提供
目前,该团伙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相应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电话卡以及利用POS机为他人非法套现均是违法。如果涉及“跑分”帮助洗钱及涉案的第三方账户,会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将直接影响个人征信,一旦被不法分子用于诈骗、网络赌博或其他违法犯罪的,不仅自己会成为犯罪“帮凶”,还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什么是“跑分”?据警方介绍,所谓“跑分”就是利用银行卡、微信或支付宝,为别人进行代收款,随后赚取佣金。
所谓“跑分”的作案手法,让被骗资金迅速在多个账户内流动转移,不仅无法让警方直接关联到诈骗团伙本身的犯罪成员,资金截留和追赃挽损也十分困难。
法律链接: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来源: 南海网
标签: 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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