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基本情况
日前,客户江某来到民泰银行绍兴嵊州支行网点,说他在接到我行工作人员电话,几日内将有民泰银行客户经理上门为其办理信用卡。此后,该名冒充我行客户经理的人到客户家中,以办理银行信用卡为由,向客户索取个人身份信息,并给客户一台电银POS机,并询问客户是否有余额较多的卡,客户表示自己只有一张兴业银行的信用卡,剩余可用额度295元,那个“客户经理”表示刷卡金额不够,让客户再往卡里转入5元。客户转入后,该“客户经理”以使用该POS机需收取押金为由,通过POS机刷取299元服务保证金,并表示日后会返还该笔费用。后经过我行工作人员确认,那个所谓的“客户经理”并非我行工作人员,且我行工作人员致电该“客户经理”时已无法联系,最后在我行网点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客户江某选择了报警。
二、案件启示
(一)金融服务要到位,帮助客户正确识别真假金融产品。案件的发生充分暴露了金融机构在产品和服务推广中存在的漏洞,客户经理在业务推广中,要及时向客户传达和介绍产品的辨识办法,帮助客户规避诈骗风险。
目前大部分的金融服务和产品通过网点、银行官方网站和APP进行办理,特别是POS机或信用卡等日常支付结算工具,金融机构基本不会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向客户收取办理的费用。
(二)金融宣传要到位,帮助客户全面提升防诈反诈意识。近年来,电信诈骗套路层出不穷,电信诈骗案件时有发生,许多群众防不胜防。在日常业务中,金融机构要不断总结电信诈骗常见的手段和方法,增强员工对电信诈骗的识别能力,通过开展预防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的宣传活动,对重点人群开展常态化宣传,提高大家的防范意识,守住大家的钱袋子。
(三)金融防范要到位,帮助客户建立正确的银企沟通渠道。冒充银行工作人员案件的发生,也说明了银企信息沟通中存在不顺畅、不对称现象。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大与创业者的对接力度,与客户建立更加密切的日常沟通渠道,清除银企沟通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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