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段先生最近遇到了烦心事,八年前他的钱包被盗,随后他将钱包内的银行卡都做了挂失处理,可最近,银行突然通知他,有一笔4万多元的信用卡欠款没有支付,这其中到底有什么蹊跷呢?
【2011年钱包丢失 信用卡被盗刷3270元】
2011年1月19日,段先生在饭店吃饭时,钱包不小心被人偷了,因为没有及时发现,钱包内的广发银行信用卡被人盗刷了2笔,其中一笔20元,另外一笔3250元。接到手机消费短信通知之后,段先生第一时间拨打了银行客服电话,客服帮段先生挂失了信用卡并让段先生去报案。
按照银行的要求,段先生到当地派出所报了案,并且拿到了报案的纸质材料,然后通过邮政EMS寄到了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
段先生说,过了几天,银行来电话,让他到网点把事情了结。随后,段先生去了网点,并交了100多的费用。之后段先生又打电话跟客服确认,客服表示事情已经和段先生没关系了。段先生这个心总算落了地。
然而,半年之后,段先生接到通知,说信用卡欠款已经有9000多元,于是,他再次找到广发银行。
【卡主报案挂失欲了结 结果今年被催款4万多】
段先生据理力争,此后事情不了了之。可刷卡欠款总共1万多元的帐却没有就此了结。8年过去了,段先生突然又开始收到催款短信,他的信用卡欠款已经累计到了多元。对此,银行解释,信用卡盗刷是因为段先生保管不善,责任由客户本人承担。
广发银行信用卡客服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持卡人保管不善,被盗刷的款项需要客户本人承担。所以,挂失之前的这些款项还是需要客户自己承担。
据了解,信用卡发卡行一般都有“失卡保险业务”,对于因信用卡丢失或被盗后,在信用卡部规定的挂失生效期之前被他人冒用,所造成的无法追偿的,本应由持卡人自负的经济损失可以给予补偿。
段先生则坚持认为,当时客服让交了100多块钱,就说此事和自己就没什么关系了。
【银行称保险理赔失效 卡主质疑银行未及时告知】
银行方面表示,这100多块钱只是当时的最低还款额,段先生的信用卡,因为丢失前连续6个月没有使用,未能通过保险理赔审核,所以欠款才没有结清。
广发银行信用卡客服中心工作人员表示,银行风险部门回复,经查询历史记录,段先生连续6个月没有使用信用卡。而此卡保障显示连续6个月没有发生交易的信用卡,将被自动取消该保障功能,所以段先生是不符合失卡保障范畴的。
段先生质疑,既然他的信用卡不能保险理赔,银行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告知,反而说事情已经处理好了呢?因为时间久远,银行没有查询到当初的录音记录,究竟双方是如何沟通的,目前已经难以核实。
广发银行信用卡客服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只能跟催收部门协商还款,段先生到时可以接听一下外呼电话。
广发银行表示,目前他们已经将信用卡欠款统一交由第三方催款公司处理,鉴于段先生的情况比较特殊,他们会进行反馈,对金额做适当减免。
广发银行南京中央路支行工作人员表示,段先生直接跟第三方公司协商就可以了。将相关情况说明,根据情况会有相应减免。一直跟客服或者跟南京分行这边纠结问题没有意义,因为他们并没有这个权限。
【律师指出多年未追讨法律时效或已过】
法律界人士指出,信用卡保管不善导致盗刷,在没有追查到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欠款确实由持卡人承担。但是在善后处理当中,银行有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也非常关键。而且法律追溯期一般是两年,以2011年段先生被盗刷导致欠款算起,目前或已失效。
江苏崇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淑红表示,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更应该清楚告知持卡人到底需要去办什么样的手续,如何把这个事情处理好。既然银行方面当年让段先生交了很多材料,段先生也在公安机关报了案,也补了一定的费用。那如果这个事情还没有处理好,银行方面当时应及时通知段先生。更何况应该遵守当年两年的诉讼时效,不能说过了七八年之后,将债权转让好几手之后,由后来所谓的第三方平台来催讨。
律师同时指出,段先生接下来还可以向银保监会进行投诉,由权威第三方介入调查,责令银行拿出当年的原始档案,切实维护持卡客户的合法权益。
(钱进、章建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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