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在成立初期因为没有产品保护意识,导致市场做起来后,很容易遇到大批的仿冒侵权案件,这往往需要花费极大的时间精力和金钱才能解决,所以为了企业的成长和产品的保护,注册商标是必不可少的。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讲企业成立初期,该如何对商标进行规划和布局。
【首先】商标申请不要局限于目前产品的类别,申请的类别和商标群组项目,应该覆盖企业现有业务范围;【然后】应对未来几年的发展方向和行业前景预测,规划出未来可能会推出的产品或者服务以及可能使用的商标提前做好申请注册,为企业储备可用的注册商标,这主要是为了防止今后企业需要使用的商标已经被他人注册,或者买商标时对方坐地起价;【接着】把相近似的商品类别一起注册保护,避免别有用心的人傍自己品牌,你却无可奈何。例如第32类啤酒和第33类酒;第29类食品和第30类方便食品;【最后】因为即使认定为驰名商标也不一定能保护到全类,所以若资金允许,可以考虑对核心商标进行全类申请保护。
案例分析案例1
A公司主要从事化妆品生产销售以及为他人提供美容服务,化妆品属于商标分类中第3类,为他人提供美容服务属于第44类,该公司在注册商标时只申请了第3类,忽略了第44类,**年后(A公司商标第44类已被B公司注册),B公司以侵犯其商标第44类专用权为由,将A公司告上法庭,一旦侵权成立,A公司将面临巨额赔款。
案例分析:
造成A公司当前局面的主要原因为,初期商标申请忽略了相关类别的保护。从该案例可得知,企业在申请商标选择类别时,应当覆盖企业现有业务范围。
案例2
2017年12月,北京市工商局接到商标权利人苹果公司举报后,对*****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在店外门头、指示牌,店内装潢、二维码、POS机签购单上使用“苹果”文字及图形商标,将自身的维修服务与“苹果”注册商标进行关联,误导消费者。该公司利用手机地图自设点位,将自身经营场所位置点设为唯一的“苹果官方授权服务中心”,即消费者通过手机地图搜索“苹果官方授权服务中心”,地图显示有且仅有该公司一个位置点,使消费者误认为该公司就是苹果公司官方授权维修店。经调查,该公司违法经营额共计181万元。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市工商局责令该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罚款907万余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分析:
苹果公司之所以能够举报成功,是因为其在早期就已经对商标申请了全类保护,覆盖所有商品。从该案例可得知,企业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完全可以考虑对核心商标进行全类申请保护。
图片来源:中国商标网
[ 总结 ]
根据上述案例可知,商标在企业的长期发展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在产品/服务面市前就应当对商标做出长远的规范和布局,市场未动,商标先行!
内容:特讯知产部卢励强
编辑:特讯推广部陈曦
设计:特讯推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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