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新pos机扫描缴费(@梅江区城乡居民,2023年度医保缴费已开始,参保时间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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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梅江区获悉,按照《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0号)、《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暂行办法》《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梅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梅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梅市医保 〔2022〕4号)和《梅州市梅江区医疗保障局 梅州市梅江区财政局 梅州市梅江区教育局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江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梅区医保〔2022〕6号)等文件精神,就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缴费对象

(一)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本市户籍居民;

(二)本市各类全日制大学和中职技校的非本市户籍学生;

(三)在本市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学校所在地区居民医保;

(四)持有本市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地参加居民医保的非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可以参加居民医保;

(五)在本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本市就读的港澳台大中小学生,可以参加居民医保。

二、参保缴费标准

按粤医保发〔2022〕19号文规定,2023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参保人员应按缴费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全年居民医保费。

三、参保缴费时间

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参保缴费方式

(一)除享受政府全额资助参保的特殊人群外,所有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缴费方式之一进行缴费:

1.自助缴费。参保人员可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粤税通”微信小程序、“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自行缴交居民医保费。

2.银行窗口缴费。参保人员可持户口簿或有效身份证或上一年度缴费单到各邮储银行、农商银行(农信社)网点的服务窗口进行缴费。

3.乡村金融服务站缴费。农村居民可通过乡村金融服务站的助农取款服务移动终端设备,使用银联卡闪付、二维码支付、银联手机闪付等支付方式办理缴费业务。

4.税务部门前台缴费。参保人员可持户口簿或有效身份证到税务部门各办税服务厅前台通过POS机刷卡缴费,或通过扫描微信、支付宝、聚合支付(微信、龙支付、支付宝、云闪付)二维码缴费。

5.签约扣款缴费。参保人员可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前台或邮储银行、农商银行(农信社)等银行窗口办理签约扣款手续,由税务部门定期批扣缴费。

缴费期开始后,连续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参保属地、姓名、身份证号码)需变更的,应在缴费前及时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新参保登记、参保跨区域流动均实行“全市通办”。新参保人员应就近选择医保经办机构或线上办理参保登记,经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参保人员可选择上述缴费方式之一进行缴费。

(二)在校学生参保。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中小学校在读学生属于外市户籍学生且上年度在外市参保的,应及时办理暂停原户籍地居民医保参保关系手续,参加学校所在地居民医保。在校学生属本市资助参保救助对象、残疾人等特殊人员的,在身份认定地区参保,其他在校学生凭学校就读证明在学籍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新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三)优化调整脱贫人口资助参保政策。根据省医保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广东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粤医保发〔2021〕33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2022年版)》规定,对于纳入本地民政部门管理的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本地乡村振兴部门管理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监测对象),其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医疗救助全额资助。因资助政策有变化,按省有关规定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按标准退出,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重度残疾人员、农村纯生二女结扎的夫妇双方及其年龄在14周岁以内的女孩,其个人缴费由县级政府另行统筹安排给予全额补助。

五、温馨提示

(一)请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广大市民相互告知,在缴费期内踊跃参保,切实维护好自身医保权益。

(二)除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的特殊人群外,其他参保人错过缴费期不能中途参保。

(三)建议参保人优先选择自助缴费的方式进行缴费,以免因在窗口缴费等待时间过长造成不便。

梅江区医保中心及各镇(街道)医保业务办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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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何苑妮

【作者】 何苑妮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标签: 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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