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联动机制?

智涛 18 0

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存在的问题

1、“实践中,检察机关探索通过多种途径,解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难题。

2、为加强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强化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四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3、执法程序不完善。 由于环境执法程序还不健全,因而在环境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着较严重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环境行政执法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采取适当的形式。

4、为加强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

5、三是针对行政执法过程中易出现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可与相关部门会签文件,明确行政检察职责分工,构建线索移送、信息交流、工作协作机制。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1、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中发现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2、法律主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规定是: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主要就是指监察机关。

3、综上所述,提起公益诉讼的机关并不一定先定位检察院,此外此处涉及的侵害行为是民事违法行为或者行政违法行为。

4、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职能: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

5、公告期满,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不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检察院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的情形包括: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对保护国家利益,行政机关可能违法或者不作为行为。

人大法律监督模式的转型与优化|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1、当前人大司法监督力度和效果虽不断增强,但社会上对人大监督“走过场”、“流于形式”等议论仍然存在。近些年来,浙江省人大围绕支持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以监督促监督”,有力地推动了人大司法监督的转型和优化。

2、监督权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始终,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通过行使监督权,一方面能够促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另一方面能够发现和纠正执法机关违犯法律、法规的行为。

3、人大工作监督是指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是否正确执行宪法法律、是否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及一府两院的组成人员是否尽职尽责的情况进行监督。一是全面的工作监督。

4、性质不同、内容不同。性质不同,法律监督是指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分为立法监督和执法监督,工作监督是指人大对同级政府、两院全面工作情况的监督。

5、增强人大监督的意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保证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人大监督的权力,是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

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是什么?

1、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需满足以下条件: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第五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由检察官、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办案事项作出决定,并依照规定承担相应司法责任。检察官在检察长领导下开展工作。重大办案事项,由检察长决定。

3、自2021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是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确立以来,检察机关制定实施的第一个具有司法解释效力的公益诉讼办案规则。

对于人大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联动机制和人大支持公益诉讼决定意义的总结分享本篇到此就结束了,不知你从中学到你需要的知识点没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内容,记得收藏关注本站后续更新。

标签: 诉讼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